汝州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为 20% 同时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

要闻大河报2015-06-10 09:14:14

  6月8日,记者从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期出台“新政”,政策调整涉及贷款条件、首付比例、贷款种类、提取条件等多方面,政策放宽力度较大,对居民自住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将是重大利好。

  调整一放宽贷款条件

  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1.缴存时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贷款对象: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3.还贷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年龄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还贷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调整二调整首付款比例

  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1.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另外,还增加贷款种类:1.开通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2.开通异地购房贷款业务。

  调整三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调整为3.75%

  目前,5年期以下(含5年)贷款年利率调整为3.25%,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调整为3.75%。

  业务办理地点:汝州市郏宝路口东300米路北(东建材市场南门),业务咨询电话:0375-33315506021550。

  调整四放宽提取条件

  可凭5年内购房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凭5年内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凭无房产证明及租房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非本行政区域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