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开始核定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
昨天,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郑州开始核定各个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数、人数等信息。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不能不给职工缴纳公积金。
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所谓缴存职工人数,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包括聘用制、合同制、进城务工人员和人才代理人员)。
每年都有大量职工举报本单位不给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昨天,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务关系,单位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您拨打12329或67175990维护您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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