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每年最高可缴5000元
郑州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2010年开始实施的相关办法做出调整。
《意见》提到,个人连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后,每多缴1年,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月加发基础养老金2元。
【变化1·缴费时间】
缴得越久 领得越多
8月底,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将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争取今年完成方案制订,后年正式推出,方案推出至少5年后。
延长退休年龄,是否意味着我们的基本养老保险可能面临多缴或白缴的情况?郑州市的这一《意见》给出了答案。其中提到个人连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后,每多缴1年,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月加发基础养老金2元。如果多缴5年,到时候每年就能多领取120元的基础养老金。
【变化2·缴费档次】
由10个增至16个
最高缴费额5000元
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办法规定,居民选择参保缴费的档次为10个,分别是每个自然年度内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意见》把最高缴费额从1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缴费档次由10个增至16个,新增的6个分别是:每年8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
【变化3·老人补贴】
百岁老人 每月补贴300元
对于高龄老人的补助,此次《意见》则划分为四个档次,除了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的补贴标准维持每月20元外,其他档次的补贴均比以前大幅提高。
其中,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月享受100元补贴;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月享受200元补贴;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者,每月享受300元补贴。
【变化4·户籍变迁】
养老保险 跟着人“走”
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方面,《意见》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变化5·政府补贴】
年缴5000元 政府补贴260元
年缴100元补60元,年缴200元补65元,年缴300元补70元,年缴400元补75元,年缴500元补80元,年缴600元、700元补90元,年缴800元、900元、1000元补100元,年缴1500元、2000元补150元,年缴2500元、3000元补200元,年缴4000元补230元,年缴5000元补260元。
你问我答
什么样的人可参保?
《意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郑州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什么样的人可领取?
《意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每月能领多少钱?
《意见》:这个因缴费额度不同,养老金也有所不同。一个简单计算方法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目前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人去世,账户余额怎么办?
《意见》: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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