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涨得过快价格主管部门可约谈开发商
昨天,省人大财经委审议了《江苏省价格条例(草案)》(简称“草案”),针对一些市民关心的问题,草案进行了明确。比如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等封闭区域,草案要求商品合理定价;商品房等重要商品价格显著上涨时,草案提出,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函告、约谈、公告等柔性执法的方式,来提醒和告诫经营者等。
网购、电视购物都要明码标价
草案明确,禁止经营者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还重点对一项服务包含多个项目和标准、先消费后结算的商品和服务、网络平台和电视购物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明码标价作出了规定。
以网购、电视购物等方式销售商品的,除了遵守明码标价规定,还要标明商品运输费用、配送方式、价款支付形式等内容,给予消费者优惠的话,也要明示或说明优惠方式。
机场、高速服务区商品应合理定价
草案中指出,制定、调整涉及民生的商品和服务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价格听证。省人大财经委建议增加价格听证的一些。比如,听证会参加人的具体人数、条件和构成比例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消费者的比例不得少于听证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等。
此前,任志强曾炮轰过南京机场一碗面88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这次草案中的第十三条,就明确关注了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极易发生相关商品、服务价格过高的现象,提到这类区域内的经营者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合理定价,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房价显著上涨时,可约谈开发商
在草案中关于完善价格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提出要建立柔性执法措施,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函告、约谈、公告等方式提醒告诫经营者、行业组织和收费单位,预防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省人大财经委的建议,增加七类情形。比如,重要商品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出现社会集中反映强烈的价格问题;重大价格政策出台或者变动;重要节假日或者重大活动期间。
据了解,公告、约谈等形式并不少见,比如南京江北地区房价猛涨,价格部门就多次约谈江北地区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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