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年内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月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要求,2016年,郑州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郑州市设定的目标是,2016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2017年完成扫尾工作。《意见》提到,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编制并建立 “一户一簿、一簿一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经济基础好的村 (组),可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意见》提到,妇女与男性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确权过程中不得剥夺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权利;对出嫁、离婚、丧偶妇女,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其土地承包权;确保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意见》提到,鼓励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户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对确实需要调整的地块,按照法定条件调整后再予确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确权确地为主,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权到户到地,坚持农地农用。
在经济发达地方、城市近郊区,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确权确股不确地”的程序,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做决定,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同时强调,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不得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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