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规范个人贷款 把控贷款中“首付贷”风险

要闻中国经济网2016-03-31 09:33:21

  经济日报南京3月31日讯(记者 薛海燕)今年3月28日,央行南京分行、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了《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促进住房金融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江苏地区金融机构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主动把控贷款中“首付贷”的风险。

  根据《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加强首付款真实性审查,明确“客户的首付款不能来源于借贷资金”的底线,综合运用征信、首付款流水审查等方式,确切掌握借款人首付款真实的资金来源状况,严格审查首付款证明材料。对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集首付款的客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新政能否对江苏楼市现状起到稳定作用?记者对南京、苏州两地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实地调研。

  3月25日上午,南京奥南地区鲁能公馆首期开盘,推出225套期房房源,现场来了1000多名购房者,3个小时225套房源全部告罄。

  参与购房的南京市民黄小姐告诉记者,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她准备投资一套商品房,半年来,手里拿着现金,却硬是买不到一套房。究其原因,除了房源太少因素外,房价涨得实在太快,稍稍一迟疑,房子就被抢光了。

  黄小姐抱怨说,房子没买到,开销却不少。原来,在南京无论是哪家楼盘,要购房,先要获得购房资格,须到开发商指定银行存上10万元作为认筹金,再参与现场“摇号”,完全看运气。苏州张先生为了买房,一口气参与了8家楼盘的认筹,却始终摇不上号。

  “房没买到,冤枉钱花了不少。”黄小姐告诉记者,除了认筹金,鲁能公馆的开发商还要求参与摇号购房者参与企业海南楼盘旅游项目,虽然没买到房,3000元的海南游一分钱不退。

  从张先生、黄小姐的购房经历,不难看出去年以来南京、苏州两市高歌猛进的楼市火爆行情。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自去年3月至今,南京房价已连续上涨了整整一年。上半年的涨速还较温和,下半年开始加速上升,月涨幅也上了新台阶:1%、1.2%、0.7%、1.3%、1.4%、1.2%。进入2016年,南京房价前两个月的涨幅已达到2.5%和2.7%。一年下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4.1%。

  针对现行楼市的现状,国家及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行调控。

  在南京,今年2月出台的南京楼市新政“宁十七条”中规定,对价格明显高于周边楼盘的、有价格虚高成分的楼盘,将开展成本调查,并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合理定价。

  3月上旬,苏州出台楼市“限价令”,要求同批次房源应当一次全部公示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

  尽管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但在火热的楼市面前,许多消费者还是抱着迟疑观望的态度。黄小姐表示,政策听上去很美,但还要看具体效果,无论是“限价令”还是“约谈”,如果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市场效果还有待检验。

  记者还走访了多家中介公司,多名业务人员对于央行南京分行刚刚出台的《通知》不甚了然。当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表示,购房“首付款”短期内有一定困难时,业务员当即就表示可以提供“白领贷”或“小额贷”。

  一位资深中介公司经理认为,所谓“价格虚高”界定起来较难,一是周边楼盘纷纷涨价,形成所谓的“价格联盟”,二是目前地价屡创新高,开发商趁势抬价,光靠“约谈”等形式促其合理定价操作不易。相对来说,苏州的“限价令”则是价格“红线”标志,楼盘恣意涨价的现象或将得到有效约束。而前述《通知》的效果,则要看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