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七家银行营业机构 被暂停个人房贷2个月

要闻经济参考报2016-04-25 10:28:35

  上海银监局近日发文称,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链家等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工行静安支行等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内部问责。

  上述6家房地产中介为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仁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佳歆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汉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述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分别是,工商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临沂路支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兴业银行上海普陀支行、浦发银行上海杨浦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级(不含辖内其他支行)。

  据了解,上海银监局近日对辖内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了稽核调查。稽查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在贷款发放后,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非房屋交易双方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又将资金划至房地产中介公司),同时还发现上海市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记者 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