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业务仍在房管局 领不动产权证需到登记中心

要闻河南商报2016-08-16 09:23:19

  郑州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作为不动产之一的房屋,其交易过户和房产证的办理从此和房管局再无关系?

  近日,有消息说,郑州市房管局将从本月20日起停办房产证,真的是这样吗?答案是否定的。房屋交易业务像以前一样继续在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办理,而且老房本依然有效。

  【消息】

  房产交易过户正常进行还得去房管局办理

  近日有消息称,郑州市将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郑州市房管局将从8月20日起停办房产证。消息发出后,多名读者向河南商报记者描述他们对郑州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理解。

  有市民认为,不管如何理解,尽快走完办证流程,提早拿到房本才安心。“以后到各个区去办过户、领新房本。”郑州某二手房中介区域总监马女士这样说。还有媒体称,今后买房,个人交易办证就近到区级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但是,这些理解都不准确。

  昨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向河南商报记者解释称,根据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安排,房屋登记要移交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停办的是房屋登记,但交易一直都在正常运行,市民不必紧张。”

  以二手房过户为例,众所周知,买卖一次二手房要经过很多环节,其流程牵涉到网签、受理、审核、缴税、载入楼盘表,最后才是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前面的交易环节仍继续在房管局办事大厅进行。所以,老百姓办理二手房过户,还是在房管局大厅,只是最后领证时,要凭房管局发放的交易确认单和相关资料,到各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昨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在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看到,各类房屋交易业务正常进行,并未受到影响。

  【解释】

  郑州房屋交易管理仍由房管局负责

  土地、房屋、林业等都属于不动产的范畴。所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要建立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它不是将原来的制度推倒重来,而是将原来分散的不动产登记统一起来。

  根据郑州市政府发布的公告,郑州市本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将采取“1+8”工作模式,即设立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其下属8个分中心(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

  其中,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受理范围为:市本级对公不动产登记业务;各分中心的业务受理范围为:坐落在本辖区内的国有土地上个人不动产相关登记业务以及涉及集体土地上不动产相关登记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业务仅限于不动产的“登记”,并不包括“交易”。

  根据最新的职责划分,郑州市房管局的职责之一就是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房屋交易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

  因此,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办理房屋交易业务还是要到市房管局各个办事大厅,而不是去各个区的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释疑1】

  老房本需要换“新证”吗

  根据政府公告,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土地、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等。本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

  据了解,对于“新证”的办理,郑州不动产登记机构将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即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他项权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也就是说,市民原来持有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证书,仍长期具备法律效力。市民只有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时,才需要更换为“新证”,即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释疑2】

  不动产统一登记啥时候开始?

  根据最新的工作安排,从8月20日开始,在郑州市主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届时,郑州市国土、住房保障、林业等部门的登记业务停止办理,待资料移交和工作衔接完成后,从25日起,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各个区的分中心受理登记业务。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拨打金水区分中心的服务电话,工作人员称,从25日开始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现在还处于准备阶段。

  在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当中,房产登记是一个焦点。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根据市里统一安排,该局正在做一些业务系统对接和登记资料移交的准备,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延伸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各分中心信息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淮河西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北角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办事大厅,电话:68868280。

  中原区分中心:百花路与友爱路交叉口东南角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电话:67718001转8061。

  二七区分中心: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东,电话:61179808。

  金水区分中心: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楼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电话:60130916。

  管城区分中心:商城路与塔湾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行政服务中心,电话:66357157。

  惠济区分中心: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电话:56273183。

  郑东新区分中心:熊儿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电话:67179508。

  高新区分中心:火炬大厦二楼行政审批大厅,电话:67986022。

  经开区分中心:第八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国龙商务一楼大厅(西门),电话:66689982。

  背景

  早在2007年,物权法就已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列入其中。

  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迈出一大步。河南也发布了《关于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并列出了时间表,即“2015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配置、窗口建立、流程设置和衔接方案制定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资料移交、系统对接等工作”。

  在此背景下,郑州宣布,从2016年8月20日起,在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