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房产中介乱象 就得对症下猛药

要闻京华时报2016-08-17 09:30:28

  房子,是给人住的;房地产中介,是为交易双方服务的。整治黑中介、治理中介乱象必须釜底抽薪,改变行业的盈利模式,果断淘汰黑企业,居住的负担与风险才能真正降下来。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门16日出台新规,全面规范整治“中介乱象”,让众多饱受房地产中介欺侮的人们眼前一亮。比如,针对虚假房源的困扰问题,新规要求各地中介机构全面实行房源信息核验制度,有一说一;还有,针对“一房两卖”“层层转租”的问题,也提出了网上签约及资金监管制度;而对中介滥用金融杠杆、“首付贷”的问题,新规也明确了中介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楚河汉界”。

  有评论称,新规为全面整治“黑中介”挥出了利剑,尤其是提出的“黑名单”制度,更从源头上明确了“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这其中,大家愤慨强烈、感受直观的,往往是西装革履、满口“哥、姐”的中介人员。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凭借忽悠、欺骗等手段,屡屡让消费者伤透了心,的确应当推行实名制,驱逐劣币、留住良币。但是,凡事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黑中介赖以生存的黑企业,才是真正需要警惕的魑魅魍魉。

  其实,很多时候,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和我们一样,也是都市外乡人,不过是为了薪水而奋斗。只不过,一些人在企业“利润至上”的威逼利诱、重重考核下,走上了坑蒙拐骗的歪路子。试想,如果只是一两个不良从业者在暗中作祟,又怎能撬动百万元的信贷资金“搭桥”;反过来,对整个数据的平台来说,倘若企业负起责任、尽到义务,虚假房源与信息恐怕也是星星点点吧?所以,错不止是人的错,更是资本的错,是贪得无厌的资本蔑视法治的错。

  这笔错误有多么严重呢?一方面,中介企业促进交易,同时可能帮助个别人节约了税费、骗到了贷款;另一方面,虚假信息、哄抬价格、制造恐慌,无端放大了全社会畏惧高房价的不良情绪。更重要的,则是众多老百姓的血汗钱被圈被骗,往往无法讨要。这其中,面对中介机构和人员某些明面上的“巧取”,消费者尚可以通过漫长的诉讼来挣回一二,而暗地里的“豪夺”,更多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说一千道一万,整治黑中介、治理中介乱象必须釜底抽薪,改变行业的盈利模式,果断淘汰黑企业,居住的负担与风险才能真正降下来。这次的新规非常细致,站在交易双方实操的立场上设定规则,比如“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撤除”。再往后,还要各地相关部门因地制宜、进一步细化条文。比如对诟病已久的中介费,不能再按照交易价格的比例征收了,不妨设定单笔交易的单笔中介费区间,避免“房价越高、中介费要得越贵”的恶性循环。

  房子,说到底是给人住的;房地产中介,说到底是为交易双方服务的。任何的店大欺客、甚至反客为主,都为市场规则与道德伦理所不容,必将湮灭在法治的滚滚洪流中。利剑已出鞘,我们期待各地相关部门真正能体恤民本,一招一式斩断利益链条上的寄生虫,让房子回归居住的简单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