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一站式服务

要闻南宁日报2016-10-25 10:24:01

  “今天,小编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筹建的贷款服务部将于今年11月28日正式对外营业。届时,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享受到一站式的贷款服务,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将进一步简化,工作效率也将进一步提升。

  目前已有7家银行进驻

  以往,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首先需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待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通过后,市民方可持相关材料前往银行进行签约。贷款服务部成立后,随着多家银行的进驻,市民提交相关材料后,即可在现场与银行预签合同,省去了市民来回奔波之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北部湾银行以及中信银行等七家银行进驻。

  据介绍,贷款服务部除负责集中办理市本级(六个城区,不含武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批、发放和回收工作外,还将负责制定并完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规范并监督委贷银行执行。同时,还可办理提前还款、开具相关证明、扣款账号变更等其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业务。

  各城区营业部将停止受理业务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贷款服务部正式营业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将同步取消,管理中心各城区营业部也将停止受理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但各县管理部仍正常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也就是说,11月28日起,市本级有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市民,需前往青秀区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一层19—1号和A区二层3、4号进行办理。

  此外,小编还了解到,为防范以虚假购房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申请提取时必须提供申请人的购房银行转款凭证(pos机回单)、转款银行卡流水及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异地还款申请提取时,提取人须面签《授权委托书》。

  广西与非广西户籍都要注意!

  广西户籍的缴存职工在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严格执行《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须满两年后方可办理销户提取;非广西户籍的缴存职工在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需持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方可办理销户提取;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短期用工人员可在合同期满后,凭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