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调控再升级:扩大限购范围 提高社保年限至2年
人民网北京3月2日电 (徐倩)“两会”前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杭州今日进一步升级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今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此外,扩大限购实施范围,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通知》还指出,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贾生华教授认为,近期杭州房地产市场需求十分旺盛,供求关系紧张。加大限购力度和范围,有助于抑制投资性需求,有助于保护真正刚需,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助于杭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杭州透明售房研究院院长方张接认为,农历春节过后,受资金面较为宽松、城市发展乐观预期等因素的影响,杭州房地产市场购买需求旺盛,部分投资需求包括外来购房需求重新升温,尤其是大江东和富阳等非限购区域,外地投资者购买比例升温更为明显,大江东外地人购房比例连续几个月高达50%。此时政府果断出手,及时而有必要,表明了政府坚决维护杭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决心和信号。
从具体数据来看,春节后第二周(2月6日-2月12日),杭州市新建商品房市场就快速恢复,新建商品房共成交1253套,成交量环比上一周上涨了472%。
进入2月,杭州市区新房签约量环比继续大幅增长,2月13日-2月19日期间,新建商品房共成交1897套,成交量环比上一周上涨了51.4%。其中,住宅成交1276套,分别是主城区356套,余杭区236套,萧山区684套。
从成交均价来看,随着成交量的增长,成交均价反而呈现出下降态势。具体来看,春节后首周,住宅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30620元;第三周则是每平方米16872元,成交均价之所以下跌厉害,很大因素是非主城区大量低价房源成交大增所致。
张接认为,此次政策加码,是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的大背景下,有利于进一步抑制延续去年以来杭州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较为旺盛的投资性购房需求,引导市场逐步向居住属性回归,并有利于给真正的自住需求尤其是刚性需求购房者赢得时间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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