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限制外地人办老年公交卡遭吐槽 期待同等待遇

一位老年人在等公交车
7月1日开始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该规定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一时间,因户籍不同而限制老年人享受优惠待遇的不合理政策被推向风口浪尖,郑州市限制外地老年人办理老年公交卡的规定再次遭群众吐槽。
昨日,郑州一市民致信郑州市政府,建议老年公交卡办理取消户籍限制,同时公共图书馆、影剧院、公园、景点等场所也应不区分户籍对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新闻:新法出台老年公交卡又引热议
7月9日下午,郑州市郑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的一处公交车站牌前,一些老年人正顶着烈日等候公交车。
“办理老年公交卡后,出行方便多了,今天看到这里的商家在搞促销活动,就过来买点东西。”家住东里路的葛大爷告诉记者。
然而,根据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公交公司)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老年人都可以办理老年公交卡,从该公司的规定中可以看到,“凡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东新区范围内,年满60周岁以上、具有郑州市户口的居民均可办理”。因此,在郑州居住的非郑州籍的外地老年人便不能享受郑州市优惠乘坐公交车的政策。
“我打电话咨询了,公交公司称,只有郑州市的非农业户口才能办理老年公交卡。”想为婆婆办理老年人公交卡的郑州市民刘伟说。
7月1日开始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一石激起千层浪,新法的规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间,因户籍不同而限制老年人享受优惠待遇的不合理政策被推向风口浪尖,郑州公交公司对外地老年人的做法受到了市民的质疑。
心声:外地老年人感觉被歧视很受伤
“婆婆外出时发现很多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时都可以刷老年卡,非常方便,也希望能给自己办一个,但郑州市的政策规定,只有具有本地户口才能办理,这让我婆婆非常受伤。”刘伟说,婆婆在郑州生活已经五六年了,但办理老年公交卡被拒这件事让她有种被排斥的感觉,好像被这个城市伤害了。刘伟本人当然也非常希望能为婆婆办一张老年公交卡。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批进城务工人员落户郑州,不少家住农村的老人也搬过来投靠子女。郑州市紫荆山路上的紫竹小区就有一些来郑投靠子女的老人,他们帮助子女买菜、接送孙辈上学,因此,非常希望能和郑州本地满60岁的老人一样能免费乘坐公交车。
网友“幼儿园”吐槽说:那些常住郑州、没有郑州户籍的老年人,他们或曾经为郑州作出过贡献,或随子女在郑州生活消费纳税,他们应该同等地享受郑州老年公交卡的福利。
“在办理老年公交卡这个问题上,居住证比户口簿更合适。”刘伟说,现在郑州市的规定明显带有城乡二元化的特色,涉及户籍歧视。
“新法明确规定了任何优待老年人的举措都不应再区分户籍。”刘伟说,“人老了,还要被区分三六九等,对他们太残忍了。我没有调查,郑州究竟在哪些对老年人的优待方面区分了户籍,但希望能够不再有这种区别对待。”
去年,刘伟曾向郑州市人民政府邮寄递交了一封建议信,建议郑州市政府取消郑州公交老年卡的户籍限制,但是目前并没有任何进展。
现状:17年前的规定郑州市仍在执行
去年,刘伟向郑州公交公司提起信息公开申请,得到的回复是老年免费乘车卡是1997年郑州市政府推出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公交公司严格按照郑州市政府相关要求执行。
随后,刘伟又就此事向郑州市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不给外地老年人办理老年公交卡的相关依据,得到的答复是:此规定的依据是1996年12月19日郑州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会议纪要》,是当年市政府为市民办十件实事的第四项,市区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公交。
“1996年至今已经过去17年了,现在郑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外来人口也越来越多。郑州这十几年取得的成就,与常年居住在郑州的非郑州户籍市民的贡献密不可分,他们应该与有郑州户籍的市民一样,平等地享受这十几年的发展成果。17年前的陈规显然滞后,需要适时作出修改。”刘伟说,郑州公交老年卡的户籍限制没有体现开放、包容、博大的胸怀,而是排外的表现,她希望郑州能更包容,能够平等接纳这些外来的老年人。
7月1日,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后,刘伟很兴奋,因为有了法律的撑腰,刘伟决定再向政府部门反映此事。
进展:再次致信期望政府实现同等优待
昨日,刘伟再次致信郑州市政府,建议老年公交卡办理取消户籍限制,同时公共图书馆、影剧院、公园、景点等场所也应不区分户籍对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刘伟说,外地老年人同样享有乘车优惠的权利,不应该通过户籍设限。如同公平的受教育权一样,之前非本地户籍学生入学需缴纳借读费,2010年12月教育部公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后,借读费就被取消了。
刘伟在建议信中说,7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该法规定,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建议信认为,郑州市目前老年公交卡的办理规定与新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相悖,应该修改。可以凭居住证作为办理老年公交卡的凭证,对在郑州常住的外地老年人办理老年公交卡取消限制。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规定,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刘伟同时建议,郑州市政府在上述场所制定相关规定,对老年人不论本地外地,都免费或优惠开放。
“既然有新的法律规定出台,郑州市政府没有理由不执行。”刘伟说。
说法:相关部门不依法办事可能会被起诉
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广晓说,在法律层面,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都是专门的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其中各项规定,相关政府部门应该贯彻落实。
“敬老优待工作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其中政府应当起到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优待政策的执行、监督方面,还应该加大经费投入,对因服务老年人而影响经济效益的行业和单位,尽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或者给予优惠政策予以扶持,以减轻其政策性亏损。”朱广晓说。
在朱广晓看来,政府在落实对老年人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应该推广“一证通”,只要老年人持“老年证”,便可以在各地享受相同的优惠政策,这是今后发展的一个方向。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经正式实施,如果相关政府部门不执行,当老年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相关政府部门就会面临被起诉的风险。”朱广晓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