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五条”出续集 在售新建商品住房要备案

本地大河报2014-04-02 15:42:13
提要: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出台《关于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郑州市在售的新建商品住宅,要到物价部门进行销售价格备案,开发商卖房子的价格不能超过备案价格。这一新规在业内引起广泛争议,不少专家表示,要想达到应有的效果,还需过“三道坎儿”。

新规:7月1日起,郑州所有在售新建商品住房都要去物价部门备案

备受争议的郑州版“国五条”细则,有了后续政策。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出台《关于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郑州市在售的新建商品住宅,要到物价部门进行销售价格备案,开发商卖房子的价格不能超过备案价格。这一新规在业内引起广泛争议,不少专家表示,要想达到应有的效果,还需过“三道坎儿”。

新规详解

1备案啥

新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实行“一房一价”。开发企业在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备案时,应对全部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备案,并实行“一房一价”。

解读:竞合地产董事长王东说,今后每套房子的任何详细内容都要去物价部门备案。包括每套房子的销售单价,每套商品房的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等,甚至“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都要写得清清楚楚。

2备案有啥用

新规:开发企业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备案价格需要调整时,应当重新履行备案手续。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的要求,对商品住房价格进行备案。

解读:省房地产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进京说,今后,房管部门、物价部门都会监控郑州市商品住宅价格。为方便老百姓购房,物价部门会及时将开发企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情况在价格信息网和房地产网上进行公示。在物价部门备案后,开发商还要在销售场所进行明码标价,一次性公开所有销售的房源,现场标示的销售价格应与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销售价格一致。

3开发商备案后私自涨价咋办

新规:物价部门将建立商品住房价格监测制度。对违反价格法规政策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解读:郑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郑州市建立一整套房价监测制度,比如每个月都要求开发商上报当月商品住房销售情况。如果发现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开发企业采取公告、会议、书面通知、约谈等方式给予提醒告诫。同时,对违规涨价的开发商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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