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征意见 超百米要设避难层

本地河南日报2014-04-02 15:43:36
提要: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当设置避难层(间);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时,应当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如果违反这些规定,最高可罚3万元。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当设置避难层(间);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时,应当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如果违反这些规定,最高可罚3万元。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建筑超过百米要设避难层(间)

高层建筑,是指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另外,高层工业建筑和单层主体建筑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的消防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办法,我省高层建筑在消防管理和火灾预防方面要做到这些规定: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当设置避难层(间)。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时,应当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如果高层建筑内有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或者老年公寓,要设置在首层或者二、三层,并设置单独出入口。如果高层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应当设置在首层或者二、三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设置在其他楼层时,应当保证建筑面积、出口数量、防烟排烟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在日常管理方面,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

为了减少高层建筑火灾的可能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层建筑内及其地下部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高层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禁止在高层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违反规定最高罚3万元

按照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高层建筑施工高度超过24米,施工单位没有随施工进度保证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外脚手架、支模架、安全防护网等不符合规定标准;在建高层建筑内设置员工宿舍或者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临时用房;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严重问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擅自改动高层建筑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等消防设计内容;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规定落实专人值班;未按照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年度全面检测;临时停用消防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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