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启动

本地郑州晚报2014-04-02 15:45:40
提要:昨日,郑州市举行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现场会,启动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工作。

昨日,郑州市举行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现场会,启动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从9月10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工作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检查从9月10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该项规定,省发改委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依法对本地所有在售楼盘实施拉网式排查,确保对每个在售楼盘、每套商品房都要检查到位。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按照“一套一罚”的原则,对每套商品房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省发改委将组成5个检查组,十一后开始对全省18个市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开展检查督导。检查组将在每个市选取3至4家房地产开发商的在售楼盘进行直接检查。

我市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市物价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物价局成立了16个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组长,由下沉到各县(市)、区网格平台的分包领导担任,确保检查效果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对举报案件及时受理,严厉查处。

开发商要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

据悉,2010年5月1日起,郑州商住房销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明码标价,要求对要出售的每套住房都要一套一码标出来,而且要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如果按照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明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开发商要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电脑查询等方式。也就是说,价格信息能让购房者轻易地看到,而不能藏着掖着。同时规定,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的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