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宅设计有新规 要求电梯可进担架

本地郑州晚报2014-04-02 15:47:12
提要:昨日,记者联系市建委,查到2003年版的规范内容为: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住建部与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的新版《住宅设计规范》(下称“新规范”)8月正式实施了,规定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米、阳台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等,更显人性化。其中一条非强制性规定吸引了不少关注:12层及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新规范实施近一个月,郑州执行情况如何?“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需要多大”也是大家讨论的焦点。

 

规定:高层住宅设可进担架电梯

8月1日,国家出台新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所有类型的阳台统一记为一半的建筑面积;套内安装在1.8米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取安全性插座;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6层及以下的不应低于1.05米;7层及以上不应低于1.01米。

最吸引市民关注的却是12层及以上住宅要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为什么这条规定最受关注?因为是对住宅楼盘设计影响最明显的变动。

昨日,记者联系市建委,查到2003年版的规范内容为: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新规定中“宜配置”变成了“应配置”。新规范明确称,如果一栋12层及以上的住宅楼由2个及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应从第12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但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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