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条例”施行6天 郑州城中村电费还收一块五

本地河南商报2014-04-02 15:47:57
提要:从今年1月1日起,《河南省供用电条例》施行,然而施行6天来,租住在东韩寨的袁先生,因每度1.5元的电费,冬天不敢用电取暖。而在金代李租住的孟女士,家里虽有两位老人,到现在也没敢添置一件取暖电器。

从今年1月1日起,《河南省供用电条例》施行,然而施行6天来,租住在东韩寨的袁先生,因每度1.5元的电费,冬天不敢用电取暖。而在金代李租住的孟女士,家里虽有两位老人,到现在也没敢添置一件取暖电器。

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该条例太空,无依据没法执行。

租客

供用电条例实施了,电价还是一块五

因聂庄改造,袁先生一家4口搬到东韩寨已半年多。“在聂庄,一度电1元钱。来到这,涨到一块五。”他觉得,这样收费不合理,自己承受不起。

“电费太贵,冬天不敢用电取暖。”袁先生说,上个月,一家4口用了74度电,房东收了110元电费。

他跟房东理论,房东甩了句“别说一块五多,不涨就不赖了”。

袁先生说,虽然条例施行了,但今年还得承受一块五的高电价。

与袁先生有相同遭遇的,还有租住在郑州市航海东路金代李的孟女士,“家里有两位老人,到了冬天,也没敢添置取暖的电器,天冷了,只能多加件衣服。”她说,家里只有一台小电视、电脑和电磁炉,但每月还得交100多元电费。

房东

别人这样收,我们也照办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走访了郑州市多个城中村,发现电价均为每度1.5元。

对于为何涨价,郑州市徐寨村的一位房东说:“当初房子盖好时,除了总电表,又给每个房间加装了电表。一栋楼的加起来,你想俺会拿得起?不提高还不够本。”

对于收费,她表示电费是有一收一,“虽然每月收了电费,加上损耗,还得往里赔。”她觉得,装电表是自己掏的钱,没跟房客要,已经很不错了。

走访过程中,有房东表示,提高电价是因为“别家都这样收,我们也就这样收了”。

物价局

条例太空,可执行性差

对此,郑州市物价局一工作人员称,已收到很多群众的反映,“这块说白了,实际上是真空。不管是政策上,还是管理上,确实有疏忽。”

他说,条例是省人大通过的,电价是省发改委管的,各地市无权修改,“有具体的执行和操作办法,各地才好去办。”

他分析,出租房屋涉及税费问题,按郑州市的相关规定要备案,但对于城中村,这些规定并不适用。

“前期不规范的情况下,一定要执行正常模式下的电价,不好去运作。”他说。

城中村房屋产权属房东,按一户一表算,就要执行阶梯电价,但住户往往用不了那么多电,却要承受高电价。“如果省发改委明确下来,城中村按合表用户去收电费的话,就好收了。”他说。

“检查组下去查处,我们没有相关政策作为依据,做不到,也没法做。”他说,查处针对的是在工商部门备案的组织,而房东并不包括在内。

“条例太空了。”他认为,省里制定的法规,就应该针对这一条,出台一套专项的具体执行和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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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东出台新规,房东和租户分表计费

从去年10月1日起,湖北省的房屋出租人和租户应遵循“谁用电、谁付费”原则,房东和租户分表计算,合理分担,供电部门则按总电表抄电量收取电费。

两个多月后,广东省也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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