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一干部伪造协议 套取拆迁补偿款近60万元

本地河南法制报2014-04-02 15:49:57
提要:日前,由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许昌市东城区半截河办事处原副主任韩建华贪污一案一审宣判,韩建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一份假协议换来补偿款近60万元

日前,由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许昌市东城区半截河办事处原副主任韩建华贪污一案一审宣判,韩建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同伙落网他闻风潜逃

韩建华曾是许昌市东城区半截河办事处副主任。2010年12月,韩建华利用其担任许昌市东城区半截河办事处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许昌市魏都区半截河办事处驻村干部张某、许昌市东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副主任王某、许昌市东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工作人员代某(三人均已判刑),伪造拆迁补偿协议套取拆迁补偿款594767.1元,韩建华分得赃款26万元。2011年3月,接群众举报,魏都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此案,张某、王某、代某相继落网。韩建华闻风潜逃至北京上海等地,以给人打零工艰难度日。韩建华潜逃后,魏都区检察院检察官陈晓辉负责追逃工作。陈晓辉多次到韩建华家中做工作,在家人的劝说下,韩建华于今年3月投案自首。

为人谋利后他动了歪念

2010年10月,许昌市东城区半截河办事处城建所的张某找到韩建华让其帮忙。张某岳母的厂房在许昌市东城区,位于征地拆迁范围内,想多获得一些赔偿款。不久,韩建华约张某见面,介绍其认识许昌市东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副主任王某和工作人员代某。一番斡旋,张某的岳母冯某与许昌市东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签订了征地拆迁协议,王某、代某作为代表在该协议上签上了名字。很快,冯某拿到了59万余元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张某岳母的事儿办妥后,韩建华让张某感谢一下王某和代某。在韩建华的授意下,张某着手实施造假。其找来了母亲贾某的身份证,比照其岳母冯某与统一征地办公室签订的真实协议,以其母亲贾某的名义与许昌市东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签订了一份虚假的征地拆迁协议。代表征地办公室签字的仍然是王某、代某二人,张某则替其母亲在该虚假协议上签了字。双方拟定的补偿金额为594767.10元。

2010年12月,韩建华给张某打电话,让其从代某处领取了一张594767.10元的现金支票。张某把钱取出来后,按照韩建华的指使,分两次交给韩建华共计46万元。韩建华分给王某、代某每人10万元,自己分得26万元。

“尽管天上掉下了馅饼,但韩建华不敢挥霍,那么多钱他一直放在家里,既不敢消费,也不敢存进银行。”办案检察官王科峰说。

“1992年大学毕业后,韩建华被分配到半截河乡政府工作,2009年10月韩建华担任半截河办事处副主任。应该说,韩建华是从基层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仅仅一年就从人民的公仆变成人民的罪人,这发人深省。”王科峰说,从其犯罪轨迹可以看出,他除了存在侥幸心理、盲目攀比、私欲膨胀等主观因素外,法律观念不强、集体观念淡薄也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2011年我们立案侦查东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共计11件12人。通过对以前查办的发生在农村征地补偿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总结分析,我们发现这类案件暴露出农村征地补偿工作中普遍存在制度漏洞,监管缺失。”王科峰告诉记者。他分析后认为,拆迁补偿各个环节监管缺失,基层乡干部、村干部、征地办工作人员手中权力过大,成为当前拆迁补偿工作中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频发的诱因。就本案而言,在对被补偿标的审核、复审和协议签订过程中,只需要征地办的一般工作人员与乡、村干部和被补偿对象三方即可决定补偿与否及补偿数额。他们捏造子虚乌有的补偿项目,签订完全虚假的补偿协议,加上领导审批、财政部门审批又流于形式,导致近60万元的国家财产流入个人腰包。

“要从根本上堵塞这一漏洞,需要有健全、规范的征地补偿制度,以及补偿前、发放中、补偿后的监督制约机制。”王科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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