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办证遭遇两不管 传因办事处争税收
昨天,商报报道一小区没社区接收,居民生孩子、入学、养老都办不下来证件
开发商:俩办事处争税收,东风路办事处没争到,之后移交给其下属的同乐社区就遇到困难
东风路办事处:税收的事不知情同乐社区:没跟开发商达成协议,小区就不归我们管
无论小区“黑户”谁之过
跑断腿还办不成事儿的,是居民
在小区住了5年,居民才发现“生死”没人管:结婚登记、计划生育、子女入学、养老保险等,因找不到社区盖章,都办不了。
开发商自曝:这一切不便的背后,隐藏着税收之争。事情虽已过去几年,但小区居民依然没有摆脱受害者的状态。
追问
小区这块地也不归西陈庄管
为给孩子开一个家庭情况说明,郑州市春萌雅居小区的王志珍已在社区和办事处之间折腾了七八天,路没少跑、话没少说、笑没少陪,但章仍没盖成,不过,她也终于弄明白了一点:这个小区没人管(详见26日商报A12版)。
和她有相同遭遇的人,在小区内比比皆是:办计划生育证明,办子女入学,办养老保险……他们在社区与办事处之间来回请求,结果都是“管不了”。有居民说,住在这个小区,“生死”都没人管。
东风路办事处一负责人张女士说,这是块“飞地”,属于二七区西陈庄,不属于金水区,东风路办事处一直没接管这个小区,要办事得去铭功路办事处(西陈庄归该办事处管辖)。
照此说法,春萌雅居真的归10公里外的铭功路办事处管吗?
昨日上午,铭功路办事处一名张姓负责人说,春萌雅居小区建成后,开发商没向金水区移交,也没向二七区移交,东风路办事处管不了,铭功路办事处也管不了。
西陈庄村委会胡主任说,小区所属的地块原先是西陈庄村的,后来,村里将地卖给了原郑州市第十一服装厂,服装厂又把地卖给了开发商,现在这块地和西陈庄没有任何关系,至于小区居民办事难问题,则需要开发商和办事处协商。
开发商
两个办事处争税收,移交遇麻烦
既然小区已建成多年,开发商当初为何没向办事处移交呢?
春萌雅居小区的开发商为河南通达纵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公司徐经理说,小区开发前,土地属郑州市第十一服装厂所有,居民属金水区东风路办事处管理、服务,土地开发后,这个地方突然找不到人管了。
他说,通达公司注册地在二七区,税收要交到二七区铭功路办事处,对此,金水区东风路办事处有异议。因为当时各办事处税收都有评比,为排名靠前,对这类纳税大户争夺很厉害。
该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员称,为此,两个办事处还闹过矛盾,被媒体曝光过,后来,这事不了了之了,税还是交给了二七区。
此后,春萌雅居的移交工作就出现了很多问题。
上述工作人员称,他们拿着业主的材料去同乐花园社区移交,社区让开发商提供4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但是,小区共有4栋楼,房子早已卖完,根本拿不出来这么大面积的用房。当初规划局审批时也没有预留社区办公用地,若是在小区内加盖,则属于违章建筑。
徐经理称,公司愿意将地下室隔出部分空间供社区办公,甚至可以补贴部分现金,但遭到社区拒绝。尽管通达公司多次努力,春萌雅居仍无人愿意接管。
居民
我们是无辜的,办事处不能无动于衷
社区向开发商要办公用房,并非没有依据。在郑州市委、市政府有关“社区建设”的两份文件中,都对小区内社区用房的标准做了明确规定。
一份规定,小区开发商应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建造社区用房。另一份则规定,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服务设施用房纳入新建和改建居民住宅小区的总体规划,按每百户40平方米的标准与小区同步建设。
通达公司工作人员称,社区要求办公用房并不是不合理,但在这个事件中,办公用房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小区这么小,值得再设一个社区吗?”
25日,商报记者曾跟随王志珍一起去办事,东风路办事处和同乐花园社区的工作人员都在强调“这是块‘飞地’(飞地是指属于某区管辖,但与该区不相毗连的土地)”,并将原因归结为“历史遗留问题”。同乐花园社区的一名女工作人员称,就算提供了社区办公用房,这个问题依然解决不了。
关于税收的问题,东风路办事处办公室的张女士称不知情。
同乐花园社区建设科杨科长说,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10】5号)精神,社区和开发商没有达成协议,所以,这块地还不归社区管。
她说,前期对方也不想让管,地是人家的,人家自己做主,因为各种原因,双方闹得很不愉快。至于是否是税收原因,她不太清楚。
问题解决不了,遭罪的是春萌雅居小区的248户居民。
“不管开发商、办事处和社区之间有什么问题,居民都是无辜的。看着这么多人为了办事跑断腿,5年了,办事处难道还无动于衷?”春萌雅居小区的李先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