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人名义买房产权说不清“房改房”纠纷日渐增多

本地河南商报2014-04-02 15:55:25
提要:上世纪90年代“房改”政策实施的时候,有些有钱人找符合条件的人买“房改房”。如今,违反政策买到的“房改房”引起的纠纷日渐增多,很多实际购房人与名义房屋产权人不得不走上法庭来解决纠纷。

上世纪90年代“房改”政策实施的时候,有些有钱人找符合条件的人买“房改房”。

如今,违反政策买到的“房改房”引起的纠纷日渐增多,很多实际购房人与名义房屋产权人不得不走上法庭来解决纠纷。

郑州市民李秀就把亲戚王丽告上了法庭。李秀说,1996年房改的时候她以王丽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全部房款由李秀出,购房手续也都是她办的。

2011年,李秀得知王丽与丈夫张辉在办理离婚,他们将自己居住的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李秀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所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为她所有。

王丽却是另一种说法:1996年王丽夫妇参加单位房改,当时上班没时间,就把钱交给李秀帮忙办理手续。房产证办好之后,李秀说在黄河路做小生意离该房屋较近,就让她住在该房屋内。20年来,李秀从不提把房屋还给王丽,反而想据为己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所涉房屋,从出售直管住房协议书到购房款收据上,写的都是王丽的名字,房屋所有权证上也载明所有权人为王丽。李秀的主张于法无据。昨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了李秀的诉讼请求。

本案主审法官说,上世纪的“房改”政策,到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政策”,都有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通过各种方式买到了这类房。但是,法律不保护钻政策空子的行为,希望大家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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