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房屋拆迁政策重大调整 征收补偿取代行政强拆

本地大河网-大河报2014-04-02 15:55:32
提要:河南省房屋拆迁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拆迁”被“征收补偿”替代。这意味着,行政强拆将退出历史。记者昨日从省人民政府获悉,《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印发,并开始实施。

我省房屋拆迁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实施新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

政府成为征收和补偿主体,停产停业的损失列入拆迁补偿范围

核心提示

河南省房屋拆迁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拆迁”被“征收补偿”替代。这意味着,行政强拆将退出历史。记者昨日从省人民政府获悉,《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印发,并开始实施。

《规定》中说,政府将成为征收和补偿主体,停产停业的损失也列入补偿范围。业内人士分析,《规定》将使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的流程更加公开透明,房屋所有者的权益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变化①】

“拆迁”字眼彻底消失

今年3月份,张某租用的一块国有土地上的围墙在夜间突然被推土机推翻。张某第二天跑到当地镇政府追问怎么回事,当地土地所的所长说,因为该市一个重大项目的建设迫在眉睫,当地镇政府连夜进行了强拆。

张某气得不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是已经实施了吗?你们怎么还强制拆迁啊?

所长说,国务院的条例是已经实施了,但是我省还没有实施细则,该怎么赔偿你就怎么赔偿你吧。

如果现在这个所长再这样强词夺理,恐怕就不行了。记者昨日从省人民政府获悉,《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已经印发并开始实施。

“《规定》最大的亮点,是‘拆迁’这一字眼彻底消失,用‘征收补偿’取而代之。”昨天下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实施,意味着河南省房屋拆迁政策出现重大调整。

实际上,我省用“征收补偿”替代“拆迁”,有着深刻背景。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并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从主体上、法律关系上、管理体制上、征收程序上、强制执行模式上均改变了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模式,建立起全新的征收模式和征收与补偿制度。

为按国家要求尽快规范全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紧起草相关规定。今年2月2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时公布了3个“征求意见稿”,在住房保障、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方面,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在省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规定》,已是数易其稿。《规定》在河南省的实施,意味着今后“行政强拆”将退出历史。

据悉,《规定》公布施行,原有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规定》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按照原有规定办理,但有关部门不得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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