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适房取得自住产权不用5年 补缴差价即可

本地不详2014-04-02 16:01:21
提要:郑州市目前已销售约8.1万套经济适用房,市民小王是其中一名申购者。两年来,房子附近的交通设施越来越方便,生活设施也健全起来,看到新政策实施,他就想补缴差价款,拥有房子的完全产权,可是能不能办理、怎么办

 

郑州市目前已销售约8.1万套经济适用房,市民小王是其中一名申购者。两年来,房子附近的交通设施越来越方便,生活设施也健全起来,看到新政策实施,他就想补缴差价款,拥有房子的完全产权,可是能不能办理、怎么办理、到哪办理难住了他。

昨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做出解读,并发布经适房上市交易指南。

关注点1

上市交易需要满5年

取得完全产权不受时间限制

和小王的情况一样,不少申购了经适房的市民都想通过补缴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可是,不满5年能不能办理差价款补缴,拥有完全产权,他们又拿不准了。

解读:郑州市保障房管理办公室新闻发言人王书江表示,“5年的时间限制是针对经适房上市交易的,市民自住的经济适用房没有时间限制,需要取得完全产权的,只要到相关部门补缴差价款,走完手续,就可以办理。”

经济适用住房为有限产权,购房人可以在缴纳土地收益(含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价款(以下简称差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但是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买满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应当缴纳差价款。

关注点2

已有经适房想购买商品房

可选择退出或补缴差价款

张先生5年前申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这几年经济条件好一点了,他想再买一套商品房方便儿子上学,但是自住的经适房离单位近,很方便,他又不想退出被政府回购,看到新政策后,他纠结了,“自己一买商品房,政府会不会强制回购自己的经适房啊?真舍不得。”

解读:对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手续,或者通过缴纳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未办理退出手续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市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不得为其新购住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不过,选择退出由政府回购还是补缴差价款,自住权由市民自己掌握,市民可自行选择。”王书江解释道。

关注点3

政府回购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原购房价格

李女士2004年申购了一套经适房,因为面积不大,添了孩子之后住起来不太方便,她就想再买一套大点的商品房,方便孩子和老人。因为资金紧张,她想把手中的经适房退回,她想知道,“这么多年郑州的房价翻了好几番,物价也涨了好几倍,回购价格会不会考虑物价和房价上涨因素呢?”

解读:新政策规定,政府回购价格按照原购房价格并考虑折旧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等因素,由市住房保障、财政、物价部门共同确定。

对此,王书江强调,政府回购价格不考虑房价上涨因素,原则上是不会高于原购房价格的。“不过自愿退出经济适用住房并由政府回购的家庭,凡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的,可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关注点4

经开区、高新区等存漏洞区域

要联网杜绝违规行为

也有市民担心,之前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房产证都是在各自的区房管局办理,那么在市里申购了经适房的市民,在这两个区购买商品房,是不是房管局无法监管?会不会存在漏洞?

解读:已拥有经适房,但是未办理退出手续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市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不得为其新购住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市民的担心很有必要,但是出现的可能性不大,目前,经开区已经与房管局实现联网,而高新区在下个月初也将与房管局实现联网,彻底杜绝这种钻空子的行为。”王书江说。

提醒

各区房管局均可办手续

市民尽量不要扎堆办理

有人担心,新政策的实施会不会带来一轮经适房补缴差价办理房产证的高潮?能及时受理吗?

王书江提醒市民,此业务已经分流到各个区房管局,市民可根据个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

金水区: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金水区房管局七楼,咨询电话:63691228

二七区:齐礼阎中街95号院一楼二七区房管局,咨询电话:68889275

管城区:管城区书院街31号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咨询电话:66218625

中原区:中原西路与桐柏路交叉口中原大酒店三楼经适房办公室,咨询电话:67633653

惠济区:开元路8号惠济区房管局五楼,咨询电话:63639393

高新区:高新区科学大道61号,咨询电话:67996680

经开区:经北一路30号经开区房管局308房间,咨询电话:86126212

郑东新区:郑东新区民生路与祥盛路交叉口东南角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咨询电话:861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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