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今年将实施阶梯水价 方案已完成将听证
昨天,省发改委下发征求意见通知,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我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建议值为:第一级水量为每人每月2.6立方米,第二级水量为每人每月4.3立方米。超出部分为第三级水量。
不少市民认为,这意味着,家里要多交水费了。
第三级阶梯水价涨至3倍
根据省发改委的通知,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实行阶梯水价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不是让大家多掏水费。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级和第二级要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第一级的水价可以覆盖到中低收入群体。所以,阶梯水价实施后,80%的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会增加。第三级阶梯水价涨至3倍,是具有惩罚性的价格措施。”
阶梯水价方案已完成将听证
郑州市上次水价调整,还是2005年。
“意见征求阶段为一个月,到期后,省发改委会根据收集上来的意见,再进行调整。”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各地在制订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认真研究论证。方案形成后,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进行听证。
他说,河南阶梯水价在2002年已经开始试点并逐步推广,全省18个省辖市除郑州外都已经实行阶梯水价(有的实行的是两级,在今后的水价改革中要调整为三级)。“目前,郑州市阶梯水价方案已经制订完成,将举行听证会,会后报郑州市政府批准后,将于今年内实施”。
备注:
1.阶梯水价原则上按月计量结算,7~9月第一级水量可适当上浮,幅度由当地根据近3年季节用水差异的实际确定。各地也可按年度作为计量交费周期。
2.各市、县(市)分级水量,由各地根据当地近3年居民实际月人均用水量和户均人口合理确定。
3.2015年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县城城区、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一户的人多了就亏了
“俺这个楼道里,10户人家共用一块水表,要是实行了阶梯水价,用水要比别人多掏钱?”在郑州市丰乐路上的一个家属院,刘老太太担心被多收费的理由是:实行阶梯水价后,用得越多,水的单价越贵,大家掏钱越多。事实上,有这种担忧的人不在少数。
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实施居民阶梯水价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家庭用户安装的水表为计量单位,单个水表对应的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要通过适当增加用水基数等方式妥善解决。对于特殊困难群体,会有免费或者一定的优惠政策。
限期完成“一户一表”改造
实行阶梯水价的前提,是一户一表。但在郑州一些老居民小区,还有不少家庭实行的是公用水表。
“加快城市‘一户一表’改造。”对此,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推进“一户一表”改造是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的重要基础条件。国家对户表改造资金实行支持政策,各地列入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管网改造项目,可将户表改造工作纳入项目建设内容;地方也要加大力度,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发行企业债券等多渠道筹集资金,限期完成“一户一表”改造。
他说,新建住宅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分户水表,便于户外读表。户表改造和新建住宅水表应积极推行智能化管理。供水企业因实施计量到户增加的改造、运营和维护费用,可计入供水成本。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应按第一、二级阶梯的加权平均价格水平确定。
人户分离、一户多房怎么算水费
市民刘群立认为,实行阶梯水价其实就是涨价。“我们一家4口人,一个月最少用20立方米,现在一个月水费是48元,按新的价格,将收费57.56元,多交了近10元。等于是变相涨价了。涨的不多,我们还能接受。”
“现在水资源稀缺,适当提高水价有利于节水,我们支持实行阶梯水价。但我们要知道涨价的理由。”他说,每逢天然气、供暖、出租车等公用事业商品进行价格调整时,主要原因就是企业亏损,“公用事业商品出现了亏损,应该由政府埋单,而不应该一味通过涨价的方式解决,将企业的成本压力转嫁给消费者。”
“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自来水公司的成本,加强对供水成本定价的审核。”省社科院副院长谷建全表示,同时应该分步实施。因为实行阶梯水价在操作层面还有一定难度,主要涉及查表到户、水表更换、人户分离、一户多房、人口确定等具体问题。“一旦施行中出现不合理的问题,会失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