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房地产抵押新规:打电话可上门办理抵押登记
昨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并开通上门预约服务。
私人借贷办理抵押
可避免风险
昨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建英表示,据统计,仅2013年1月~10月份,全市完成房地产抵押登记14.22万件,贷款金额1363.48亿元,抵押面积2950.91万平方米。
“原办法制定依据的上位法发生变化,加上新问题的出现,像一宗房地产多次重复抵押、多宗房地产一起合并抵押、抵押合同管理混乱等,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制度。”他说。
除了上次商报对新的办法的解读,他还想提醒市民一点,就是在私人借贷间,最好也能到抵押办办理手续,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原《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评估机构评估价格。新《办法》规定,抵押房地产的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新办法可能会导致这样一种情况:房产价值100万元,但是双方协商确定抵押金额为150万元,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办呢?合理不合理呢?
“个人与银行间的抵押往往有第三方评估机构介入,如果是个人之间的抵押借贷,就可以采取双方协商的办法,只要双方认可,就可以。这个时候,最好有正规的抵押手续,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
办抵押后房产升值了
可以解抵押后再抵押
在办理房产抵押后,如果碰见楼市上行的时候,可能几年时间房产价值就会多出不少,这时候咋办呢?
比如,办理抵押登记时,房产估价100万元,几年后房产升值到150万元,怎么办呢?
张建英说,不管房产如何升值,始终按照抵押金额确定,“不过,如果你觉得抵押金额低了,可以先行解抵押,然后再进行评估抵押,最大限度利用房产价值。”
为方便市民办理抵押登记,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推出了多项便民措施。
如果是老弱病残孕等因故不能到场办理业务的,可以通过电话预约上门服务,预约电话67889252、67889253。
如果你是大批量客户,则可以预约利用休息日办理抵押登记或进行专场集中办理,不占用窗口资源,避免市民排队。
如果等待办理业务的您要赶飞机或火车,凭票可安排专人办理,或是孕妇、病残等不适合久等的也可安排专人及时办理。
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抵押办提供抵押登记扶持,一是减免抵押登记费,二是对于集中大批办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上门服务。
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在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二楼设有咨询台,市民也可以拨打咨询热线67889252、67889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