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五起督办案件的处理情况
12月2日,省国土资源厅通报了今年4月底挂牌督办的5起土地违法案件情况,一批涉案官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4月28日,省国土资源厅宣布对5起土地违法案件予以挂牌督办,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处理,这5起案件均依法依规、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洛阳鑫港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洛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决定责成伊川县政府向洛阳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伊川县副县长王瑞鹏诫勉谈话,责成伊川县政府对平等乡政府进行通报批评。伊川县纪委对平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周会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副乡长王振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副乡长职务。
宝丰县东湖公园违法占地案,平顶山纪委决定对宝丰县东湖公园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崔建利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宝丰县监察局对杨庄镇镇长何四军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杨庄镇政府副科级干部李树楷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许昌市魏都区河南天强钢结构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许昌市魏都区纪委对违法占地行为监管不力的魏都区七里店办事处纪委书记代志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七里店办事处孙庙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孙根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方城县袁店乡村民关合营违法占地建黏土砖场案,南阳市监察局决定,对时任方城县发改委投资科科长的包永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时任方城县发改委主任的朱国明诫勉谈话。对方城县墙改办主任杨建设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县住建局分管墙改办工作的正科级干部郭文兴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时任方城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队长陈健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时任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的马庆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时任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靳松强诫勉谈话。对方城县公安局袁店乡派出所所长张卷堂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袁店乡村镇发展中心主任张文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袁店乡乡长李志杰和时任袁店乡党委书记李龙晨通报批评。对分管土地工作的原副县长杨新亚、杨红忠予以诫勉谈话。
睢县河堤乡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违法占地案,睢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河堤乡党委副书记袁洋党内警告处分;睢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决定给予河堤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刘家玉行政记过处分。对该社区违法用地中负有领导责任的河堤乡党委书记祖正华、乡长胡卫民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河堤乡政府向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对于前4起案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均已将案件和相关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
12月2日,省国土资源厅宣布再次对3起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这是本年度省国土资源厅第二次挂牌督办国土资源领域的违法违规案件。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近期新闻媒体、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一些违法违规案件,该处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决定选取3起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挂牌督办。这3起案件分别是:叶县城关乡问村非法采砂造成耕地破坏案、西华县殡葬管理所违法占地建公墓案、渑池县仁村乡张念军非法采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