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通桥’在行动”企业评选
“‘心通桥’在行动”企业评选
一、活动背景
2013年3月起,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等五委局依托“心通桥”开展了集中处理房产投诉、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主题活动,该活动倡导郑州市房地产行业诚实守信经营、真诚服务群众,树立积极接受市民、网友监督的诚信标杆。在此次活动中,很多优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回应并解决市民、网友所反映的相关诉求,使郑州的房地产市场更加稳定和有序。
此次特依托于“‘心通桥’在行动”活动,评选出表现优秀的、积极回应并解决投诉问题的先进企业单位进行表彰。同时,也将评出对网民诉求置若罔闻,不积极回应、解决问题的企业,一并在网上公布。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郑州市网络问政研究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中原网
三、活动主题
“‘心通桥’在行动”企业评选
四、评选标准
1、在“‘心通桥’在行动”活动中表现良好,无投诉或投诉少,以及对投诉问题认真回应并积极解决。
2.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守法经营,规范操作,照章纳税,无虚假按揭、无骗取贷款行为等。
3. 恪守商业道德,抵制诋毁其他企业或阻止其他企业进入市场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共同承担行业责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市场竞争推动整个行业进步。
4. 商品房营销广告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合法,如实公告需公示的规划方案和设计内容,不误导消费者。
5. 公开商品房价格、面积标准,所售房屋面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测算、界定,无“缺斤短两”、“一房多售”等不良现象发生。
6.所建商品房建设手续齐备完整, “五证”齐全并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对外销售和变相对外销售。
7.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预售证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8.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并取得交付使用备案证明文件后,方交付使用。按照承诺向购房者按时交付合格的房屋,无重大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
9、保证所建商品房所属产权合法无异议,对已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及时为用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10、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法规,价格升降合理有“度”,不发布虚假价格信息,不哄抬房价,不捂盘惜售。
五、申报及评选
1、申报
2013年9月15日至2013年10月31日为申报时间。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表,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活动组委会审核。
2、评选
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1日。
由各委局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家团队,根据房地产企业对待“心通桥”网友诉求的态度、解决问题的速度、网友对开发商解决问题的反馈意见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评定。
3、颁奖
评选结果确定后,承办方将举办颁奖仪式,为获奖先进企业颁奖,问题企业名单也将在仪式现场予以公布。
郑州市网络问政研究指导中心 中原网
2013年9月9日
附:《关于依托“心通桥”联合开展集中处理房产投诉、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活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