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92市县3174户保障对象违规获经适房
2013年,省直2012个预算单位中,1104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的规定,部分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等通过现金结算,支出总额2.3亿元;101个单位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7亿元;92个市县3174户保障对象违规获得住房补贴、购买经适房。
昨日上午,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刘荃向大会作“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据悉,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省审计厅将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督促整改。整改结果,省政府将于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公”经费
101个单位会议费和“三公”经费花去2.27亿元,会议费下降三成
在备受关注的省直部门会议费和“三公”经费审计中,共审计26个一级预算单位和75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情况表明,大部分省直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从严控制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明显效果。
据悉,2013年,101个单位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7亿元。其中,会议费8688万元,同比下降30.38%;公务接待费4523万元,同比下降29.96%;公务出国费1651万元,同比下降24.2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7883万元,与上年总体持平。
“但审计也发现了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会议和车辆维修定点制度、借用其他单位车辆、会议费支出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刘荃表示。
政府性债务
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3528亿元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我省各级审计机关,遵循“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核算”的原则,对全省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
此次共审计了3172个政府部门和机构、304个融资平台公司、3687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106个公用事业单位和413个其他单位,涉及29121个项目、91904笔债务。
经审计核实,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528.3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73.52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740.04亿元。
刘荃指出,从审计情况看,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债务管理,努力化解存量债务,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涉企财政补助资金
58家企业骗取财政补助资金2.04亿元
政府补助资金就如同一个大“蛋糕”,如何将这个“蛋糕”公正分配给每一个需要的企业?我省审计部门此次对部分涉企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当前涉企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较为混乱,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比较突出。
问题1:项目多头管理,存在对企业重复补贴现象
如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方面,财政共设有扶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24项专项资金,2013年资金总规模13.11亿元,分别由省财政厅、发改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4个部门管理和分配。如有一家县级公司以同一个项目的申报材料重复申报并获得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4项财政补助资金扶持。
在支持涉农企业融资贴息方面,财政共设有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贴息、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贴息等10项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总规模11.2亿元,分别由省财政厅、农业厅等8个部门管理和分配。抽查涉农企业贴息资金的拨付情况发现,省财政对73家企业212笔贷款重复贴息9102万元。
问题2: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
审计表明,有58家企业采取提供虚假银行贷款证明等手段骗取财政补助资金2.04亿元。
省属高校
违规收费122.47万元
我省审计机关对河南科技学院等5所高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5所高校注重加强财务管理,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和层次。
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向教职工集资11.74亿元,部分商品购置和基建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或招标6563万元,假发票和不合规票据列支1299万元,少发或少提助学金1640万元,违规收费122.47万元等。
财政工资和养老金
19897人套取养老保险金3622.2万元
市民关注的财政性工资及养老金发放审计情况如何?据了解,我省审计机关对10个省辖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财政统发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计。
问题1:208人领了“双份工资”
审计发现,有关主管部门未对人员的增减及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认真审核,造成同一人员在不同单位领取双份工资,共发现208人多领工资567.1万元。
问题2:虚假参保套取养老保险金
个人虚假参保、社保机构审核不严,造成个人套取养老保险金3622.2万元,涉及19897人。其中1327人套取企业养老保险金998.6万元,651人套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305.9万元,17919人套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2317.7万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
92个市县3174户保障对象违规获得住房补贴、购买经适房
在关于民生政策落实审计中发现,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1:不符合条件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92个市县3174户保障对象不符合保障条件仍获得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经济适用房等。
17个市县691户保障对象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问题2: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
11个小区258套保障性住房被管理部门或保障对象用于商业经营、办公等非居住用途。
14个小区2656套保障性住房被管理部门用于拆迁周转、职工宿舍等非保障对象。
问题3: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格
153个项目未依法履行招标程序,合同金额46.12亿元。
38个项目存在违规评标、虚假招标等问题,合同金额21.48亿元。
农村危房改造
伪造66户贫困农户签名套取40多万元农村危改补助资金
经过对全省14个省财政直管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显示,中央和省财政安排14个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31亿元,用于5.1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
审计发现问题主要包括少数乡村干部通过伪造66户贫困农户签名等手段,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66万元。一些县乡审核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2.8万元。其中7个县的个别乡村干部,在经济条件或住房状况较好的情况下,为其自身或亲属申请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13万元。同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范围800.66万元,用于新农村社区等方面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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