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阳光名仕小区交完物业费 还要交公摊水费

本地地产中国网2015-03-23 00:00:00

  近日,郑州市经开区阳光名仕小区多名业主向河南商报反映,自入住小区以来,每个月需向物业交纳7元的公摊水费。居民们很是疑惑,“小区的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了公摊水费,为何我们小区要单独收取这笔钱?”对此,市物价部门表示,公共水电费已包含在物业费内,额外收取属违规。

  业主

  物业收公摊水费

  每月7元钱

  3月19日下午2点,航海东路与经开第二大街交叉口西北侧的阳光名仕小区内,业主围着河南商报记者,诉说他们的困扰。

  住在3号楼的张女士说,在此住了一年,每月需要交纳7元钱的公摊水费,跟别的小区业主一交流,她发现,“人家都没交过公摊水费!”

  张女士的水费收据单显示了月度用水总费用,但交纳的7元公摊费用并未单独标出。

  张女士找了物业,“物业解释二楼以上的住户用水需二次加压,水泵运转需要耗费电量,也就是说,这7块钱算是公摊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