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弃购经适房转购商品房可获每平米800元补贴
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自即日起已获得郑州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放弃购买经济适用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货币化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补贴800元。
据悉2013年郑州市全面推行“三房合一”新机制即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统一归并为“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为平稳过渡按照最新政策已经取得《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但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自即日起可向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申请货币补贴。
据介绍补贴以单套90平方米为最高标准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不足90平方米的转购商品房按实际购买面积补贴。此外已享受过优惠性政策住房(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等)的家庭还将扣除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面积。据介绍申请货币补贴的时限为2015年12月31日购房合同签订补贴的时限为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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