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将分配1963套公租房 东区部分轮候人“失联”

本地大河报2015-10-09 09:50:56

  继郑州金水区、管城区今年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后,郑州二七区、高新区也将相继分配一批公租房。昨天记者获悉,这2个区共将分配1963套公租房,这些房子全部达到“拎包入住”条件。郑东新区有227套公共租赁住房也即将配租选房,请申请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郑州各个区对选房者的资格审核也在同步进行。记者获悉,选房前,有关部门还要对选房者户籍、收入、住房及婚姻等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退出。

  二七区 房源最多,共7个项目1745套房源

  二七区是这次分房的“大户”,房源最多,共推出7个项目1745套房子。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正商城和园5号院项目(位于三峡路北、祥云路东),共计884套。户型:两室一厅、一室一厅。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

  盛世之都项目(位于长江路南、碧云路东),共计131套。户型:一室一厅。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

  联创佳苑项目(位于天河路东、连云路西、丹枫路南、漓江路北),共计502套。户型:二室一厅、一室一厅。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

  联合花园项目(位于南屏路北,开发路两侧),剩余142套。户型:一室一厅。水、电设施完备。

  联合雅苑项目(位于南屏路北,开发路两侧),剩余62套。户型:一室一厅。水、电设施完备。

  正商城福苑项目(位于碧云路西、长江路北),剩余4套。户型:二室一厅。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

  芙蓉花园一、二期项目(位于长江路、大学南路附近),剩余20套。户型:二室一厅。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

  这些房子啥时候选房?二七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待供应方案经郑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后,1个月之内进行轮候供应。选房地点位于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位于郑密路与沁河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郑东新区 即将分配一批公租房,轮候人联系不上将视为弃权

  昨天记者获悉,郑东新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即将配租选房,本次审核的公租房个人(单位)及家庭轮候号段为08000010—08001386(已入住惠民小区的申请人除外)。

  郑东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东区保障办自2015年3月开始,陆续通过群发短信、电话通知以及登报公告等方式,告知参与本次轮候的申请人按时参加配租前的资格审核,但至今仍有部分申请人无法取得联系。

  郑东新区房管部门提醒:上述轮候号段的申请人看到报道后请尽快与东区保障办联系,并按要求提交审核所需材料。审核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20日。逾期仍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保障性住房选房资格。

  资格复审联系电话:67880563东区保障办联系电话:69093001

  高新区 2个项目、218套房源,户型都是一室一厅

  高新区本期轮候供应房源共2个项目,共计218套房源,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裕恒花园项目(位于五龙口南路9号附1号),共计110套。户型:一室一厅。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

  红河瀛园项目(位于五龙口南路16号),共计108套。户型:一室一厅。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

  据悉,这些房源将在本轮候方案批准后一月内分配。选房地点位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局二楼住房保障科。

  惠济区 今年刚分配288套公租房,美中不足是没有暖气

  记者从惠济区有关部门获悉,惠济区刚刚分配2个项目的公租房,共计288套房源,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裕华美晨项目(位于三全路与江山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北),共计248套。户型:一室一厅。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

  裕华美欣项目(位于三全路与江山路交叉口向北1000米路东),上期分配退出的房源40套。户型:一室一厅。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

  [程序]选房前,有关部门要对选房者资格严格审核

  记者从郑州市房管部门获悉,这次公租房分配在各个区进行,即老百姓在哪个区申请公租房,就在哪个区轮候公租房。这次分房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即对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优先供应,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自愿退出并纳入公租房管理的优先供应。

  “在选房前,有关部门要对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个人)和单位,对其户籍、收入、住房及婚姻等情况进行审核。”郑州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轮候分配;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

  [算账]这些房子最贵的多少钱?最便宜的多少钱?

  很多人关心公租房的租金。昨天,记者从房管部门获悉,公租房租金跟位置、是否带电梯等因素有关。一般而言,一套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两房,月租金在400元到600元。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复查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腾退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