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市民租房想提公积金要有单身证明 群众很无奈
记者李红汛
核心提示|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利好,让离异单身在外租房的平顶山市民王女士高兴不已。然而,一道“门槛”挡在她面前:她需要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对个人不再开具婚姻证明的民政部门拒绝了她。这边不开那边要,这让王女士陷入了困惑。昨日,记者从平顶山市民政部门获悉,正考虑以“公对公”形式解决婚姻状况证明问题。众多人士呼吁政府各职能部门尽快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别再让群众为难。
无奈租房想提公积金单身证明开不出
据王女士讲述,她在平顶山市某行政单位上班。一年前,她由于婚姻破裂重回单身生活。因为离婚前居住的是前夫家的房子,离婚后,王女士单身出来租房。
“今年国庆节前,我听说职工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就通过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开具无房证明和单身证明。”王女士说,当时觉得这两个条件办起来应该不难,想着自己租房可以用公积金,她就决定等过了国庆假期再去办理。
过了国庆节,王女士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时,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她,民政部门已经公布不再为个人出具婚姻证明,个人出具结婚证或离婚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事项就可以起到婚姻证明作用。无奈之下,王女士又跑到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向工作人员出具自己的离婚证,但工作人员说“拿离婚证不行,必须出具单身证明。”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还向王女士建议,民政部门不出证明,她可以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试试。然而,王女士在这两个部门再次碰了钉子,理由是:民政部门是婚姻管理机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不具有这样职责。
“国家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政策是好的,但那边不开这边要,我们老百姓夹在中间真难受啊!”昨日在电话中,王女士讲述自己在办理租房公积金中的遭遇时,话语中充满了无奈。
办法民政正考虑以“公对公”解决证明问题
昨日上午,记者向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反映了王女士遇到的难题,工作人员经请示领导后向记者反馈称,单身证明必须出具,但如果民政部门不愿出具,可以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同样有效。
王女士的问题看似有了变通途径,但单身证明的问题实际并未解决。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平顶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对于婚姻状况证明问题,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9月中旬,民政部下发通知,从9月15日开始将不再开具(无)婚姻记录证明。
他说,2003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当事人可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而目前婚姻登记全国平台没有联网的情况下,要证明一个人是否单身,就要查遍全国所有的婚姻登记机构。在2012年,民政部就曾指出,不排除当事人在本辖区其他时段或本辖区以外的地方已经办理过婚姻登记。所以,一直以来,废除单身证明的呼声甚高。
民政部门单方面停止开具单身证明,其他部门还在“需要”,类似王女士这种情况,单身证明制度陷入尴尬。不过,平顶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婚姻登记全国尚未联网的情况下,正考虑是否以“公对公”的形式解决婚姻状况证明问题,如王女士这种情况,可由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打包”形式集中将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名单传送民政部门。
即便如此,相关负责人仍慎重地告诉记者:“这需要合作协调。但民政部门以‘公对公’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前提条件是仅证明当事人在平顶山地区有无婚姻登记记录。”
据悉,目前,北京民政部门已经不给个人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个人可以要求证明需求方采取“公对公”的方式与民政部门沟通,个人无需出具此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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