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香桔市小区地下停车场改单间住房 被指违法

聚焦东方今报2014-04-03 16:12:51
提要:昨日上午,郑州市民程先生拨打东方今报热线称,郑州市文劳路与园田路交叉口附近的香桔市小区,其公用停车场正在施工改造为单间住房,欲出租。这是咋回事?昨日下午,东方今报记者前往现场打探。

正在“改头换面”的地下停车场

见习记者 夏萍/文首席记者 张晓冬/图

昨日上午,郑州市民程先生拨打东方今报热线称,郑州市文劳路与园田路交叉口附近的香桔市小区,其公用停车场正在施工改造为单间住房,欲出租。这是咋回事?昨日下午,东方今报记者前往现场打探。

【现场】 停车场“变脸”成单间住房

程先生说,自去年入住该小区后,就后悔了:“停车场管理非常乱,谁来得早谁停。前阵子物业又告诉我们,停车场不能再使用了。”

东方今报记者根据程先生的反映,来到该小区北门口,看到其地下停车场的确正在施工改造中。据现场的施工人员透露,此次施工是开发商想把停车场改造为单间住房,供出租使用。

记者在现场看到,停车场门口,零零散散地堆放着砖石、沙土,旁边还有拉土车、水泥罐等。走进去一看,一排排单间住房俨然已“成型”,有的还带着独立卫生间,20平方米左右,几名建筑工人正在施工。

据该小区多名居民反映,该小区有3个“所谓的”地下停车场,其中,有两个从2012年7月至今空置,没让居民使用;有一个停车场的三分之二场地曾出租给商户经营台球厅和网吧,剩下三分之一场地改造成了电动车和自行车车棚。

“物业现在把地下停车场的车全部赶出来了,理由是开发商不让物业租赁地下停车位了。”该小区居民张女士说,“现在业主的车只能停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有时候车位紧张,只好占用消防通道,小区院内很拥挤。”

【回应】 “停车场售卖给个人了”

随后,东方今报记者来到设在该小区东门口的物业公司,其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地下停车场一直由开发商负责,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物业公司没有参与,“停车场已经售卖给个人了”。

物业人员还把该停车场负责人王女士的电话给了记者。随后,记者与王女士取得联系,她称自己只是该小区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对此事并不知情。

【说法】 停车场改变用途 涉嫌违法

对此,东方今报记者拨打了郑州市房管局热线电话,其工作人员称应该按照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的停车场,不能擅改其使用性质,否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业管理条例》中确立了业主对配套设施享有使用和维护的权利,而地下停车场是小区规划中必须的内容。地下停车场不管是否属于开发商所有,都属于小区配套设施,为全体业主“共用”。同时,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尽快督促该小区物业对停车场进行重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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