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住宅楼一楼租户砸墙住改商 吓跑楼上居民

聚焦大河网-大河报2014-04-03 16:13:32
提要:居民的住宅楼一楼临路,商户租房后砸墙改商用门面,楼上30户居民担心楼倒塌,吓得不敢回家。9月3日,在现场记者看到,租房户对民警、执法人员劝阻置之不理,拎起大锤又开始砸墙。

不听劝告的商户当着居民的面继续砸墙

市房管局:已责令商户停止砸墙。想“住改商”,需办理4个手续

居民的住宅楼一楼临路,商户租房后砸墙改商用门面,楼上30户居民担心楼倒塌,吓得不敢回家。9月3日,在现场记者看到,租房户对民警、执法人员劝阻置之不理,拎起大锤又开始砸墙。

郑州市房管局提醒商户和业主:住改商改变房屋性质和结构,必须经规划部门审批,要由原住宅楼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部门出具拆改方案,并需征得相邻业主同意。如改做饭店,还应由环保部门批准备案。

【现场】住改商,租房商户疯狂砸墙

9月3日上午9时,在郑州市农业路与天明路交叉口南500米路西,一楼的租户正抡着大锤在砸墙,要把租的房改成门面。该楼住户们说,一楼房屋打掉承重墙改成门面房,改变了房屋用途和结构,楼上的30户居民都担心房倒塌了咋办。

该楼住户王女士在现场对记者说:“这里原来是单位建的住宅楼,房改后卖给一个外地人。主人将房子出租,租房户非要改变房屋结构,要把一层3个窗户的承重墙全打掉。这栋楼的结构是独立的,上面承重的有30户居民的阳台,砸了承重墙,这栋楼说不定哪天就会垮塌下来,谁还敢在里面住?”

一老者对记者说:“他一砸,楼上直晃悠。一层的墙砸掉后,上面就没支撑了。”

居民问砸墙男子,为何要砸掉外墙时,男子说:“你们看我砸墙做生意,眼红了是不?我有使用权,有权砸墙。”

居民报警并投诉到区房管局和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民警、金水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和社区主任赶到现场后,都无法阻止砸墙者,只好等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前来处理此事。

众目睽睽之下,该男子拎起大锤又砸起来。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和金水区房管局的执法人员到场制止后,砸墙者仍置之不理。另一男青年抡起大锤,又开始继续砸墙。

昨晚7时许,金水区房管局房屋安全科王科长告诉记者:“我们已责令砸墙的商户停止砸墙,让其恢复原状。”

【说法】住改商,要办理4个手续

昨天郑州市房管局房屋安全处黄海波处长受访时,提醒商户和市民:“如果商户租房后要改变住房的用途和结构,这栋楼的外墙能不能打掉,要由以下四条来决定。首先,租房的商户应到规划部门审批;其次,由原设计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拆改结构的方案;第三,还应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第四,如果开饭店,还需要征得环保部门的许可。”

该局租赁管理处李文科长认为,房主把房租出去,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如果“住改商”,“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向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即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以及本栋建筑物之外,能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业主)详细说明情况,告知可能带来的危害或影响,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告知社区居委会或业委会。

他说:“按照住建部2011年2月1日实施的6号令《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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