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康:耕地建起商品房 村民依旧领取粮食直补款

聚焦人民网河南分网2014-04-03 16:14:25
提要:河南周口太康县城关镇五里杨村26户村民120多亩耕地如今建起了商品房,但村民4年来却一直领着国家的粮食直补款。不仅如此,财政局出示的同一张“土地出让收入专用票据”上出现两个不同金额,上下相差3870万元整。这是记者在太康县采访时了解到的情况。

五里杨村被征用的120余亩耕地上已经建好的商品房

五里杨村120多亩耕地2009年已被征,但农民至今依旧领着国家粮食直补款

省政府批复的附件显示共征用五里杨村一组三组建设用地6.4475公顷,但村民称该地块并非“龙祥苑”所占土地

太康县财政局出具的土地出让收入专用票据的大小写金额相差3870万元整

(记者张继忠)河南周口太康县城关镇五里杨村26户村民120多亩耕地如今建起了商品房,但村民4年来却一直领着国家的粮食直补款。不仅如此,财政局出示的同一张“土地出让收入专用票据”上出现两个不同金额,上下相差3870万元整。这是记者在太康县采访时了解到的情况。

太康县国土局被指套用省政府建设用地批文

在太康县城关回族镇五里杨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2009年7月,太康县人民政府以建“教师公寓”名义将该村位于阳夏路北段两侧、311国道南侧的120余亩耕地卖给河南中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尧公司)。

记者看到在“太康县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方案公告”中,显示建设用地名称为“太康县教师公寓”(现更名为“龙祥苑”),公告时间为2009年9月20日。

村民称:“公告是征地后政府补发的,实际上从09年7月份就开始征地了。”

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向记者出示编号豫政土[2010]44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康县2009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附件显示:征收城关回族镇五里杨村一组、三组6.4475公顷集体土地,批复时间为2010年5月11日。但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并未向记者出示能够准确标识该宗土地具体位置和地界的相关材料,也未向记者提供县政府向省政府申请该宗土地的用地请示文件。

而五里杨村村民向记者反映,该批复所批准的土地是五里杨村赵庄的经济适用房用地,根本不是“龙祥苑”项目用地。现在“龙祥苑”所占用的120多亩土地并没有得到省政府批复,而是县国土局套用豫政土[2010]440号批文造的假。

该村民称:“我们至今还领着国家的粮食直补款,这说明我们这120多亩耕地性质根本没有变更,很显然这是我们当地政府欺上瞒下,私自出售土地进行获利。”

执法人员调离未批先建查处成疑团

村民告诉记者,开发商中尧公司2010年5月份就进场施工。

在该宗土地档案中,记者注意到,教师公寓(后更名“龙祥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核发日期则分别是2011年4月12日和2011年5月20日。中尧公司未批先建行为长达一年之久。

对此,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称,由于该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已经调离,所以对未批先建是否进行过查处并不清楚。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则称,执法大队不在住建局内办公,他们对此事并不知情。

失地农民领粮补土地出让金票据藏猫腻

在太康县财政局,记者看到编号为豫财综AA[2007]No0014353河南省财政厅土地出让收入专用票据,交款单位为河南中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康分公司,其中“本次缴款金额”大写为“肆仟叁佰万”,但在“土地出让总价款”、“土地出让累计缴款金额”均显示为“4300000.00元”,相差3870万元。

太康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对此称:“是工作人员笔下误,我们一般都以大写为准。”记者提出查询该笔出让金的入账凭证,该工作人员称,这事儿不是他负责的,当时交款的时候他还没到财政局工作。

对于五里杨村26户村民至今还在领取国家粮补款,太康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不在国土局的管辖范围。而太康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耕地已变更为建设用地,粮食直补肯定不能领取,财政局每年都要根据国土局的土地批文对耕地面积进行核增核减,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截止目前,财政局并未收到五里杨村26户村民120多亩耕地的相关批文。

五里杨村26户村民120多亩耕地背后究竟有多少猫腻?在同一张“土地出让收入专用票据”上为何出现不同金额?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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