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置隆花园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 业主有家回不了

聚焦大河网-大河报2014-04-03 16:15:15
提要:10月18日,网友@十保官发帖称,洛阳市西工区汉屯路置隆花园小区的部分有车业主“有家回不了”,原因是他们没有购买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保安拒绝他们的车开回小区。

置隆花园二期地下停车场二层,大部分停车位都空着,只有几辆车停在里面。

10月18日,网友@十保官发帖称,洛阳市西工区汉屯路置隆花园小区的部分有车业主“有家回不了”,原因是他们没有购买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保安拒绝他们的车开回小区。

19日上午,置隆花园的保安告诉记者,他们只是执行相关规定。置隆花园的置业顾问王女士说,地下停车场只卖不租,主要是考虑到小区内停车位供过于求。地下停车场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开发商有权出售。对此,律师认为,地下停车位是否可以出售,关键在于规划时是否为人防工程。

反映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

10月18日下午,网友@十保官发帖称,他所在的小区汉屯路置隆花园的地下停车位明码标价15万元一个。如果不买停车位,就拿不到进出小区大门的门卡,保安就不让他们的车“回家”。

19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置隆花园西门,看到两名保安正在依次检查进出小区的车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安告诉记者,外来车辆只有在进行登记后,方能进入,而小区内的车辆可以凭门卡进出。置隆花园靠近汉屯路的这两栋高楼是置隆花园二期楼盘,这里的业主只有购买地下停车位,才会有门卡。

一名身着休闲西装的男业主说,他就住在置隆花园二期楼盘,因为没买地下停车位,平日他的汽车只能放在距离小区不远的新都汇。另一位身穿红色披风的女业主告诉记者:“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只卖不租。”

还有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听说购买了地下停车位后拿不到产权证,开发商只给一个收据,连发票都没有。

网友声音

@fangdiandian:“15万就又能买辆中档车了,强烈鄙视。”

@小麦田:“根据物权法,小区车位属于广大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委托负责管理。”

@andy811102:“这个强卖到底是否合理呢?求解读。”

@十保官:“不掏钱(买车位)不让回家,这是哪家道理?小区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就算你们要卖,也要首先保障小区内业主车位后才能卖。”

回应 公司有权出售地下停车位

19日上午,记者以买房者的身份来到置隆花园销售中心。置业顾问王女士称,地下停车场只卖不租,主要是针对购买他们二期房的业主,因为小区的地面停车位已基本被一期商品房业主摇号租完。王女士说,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公司有权出售。公司规定,整个地下停车场只卖给小区二期房业主。

王女士说,购买小区二期房的业主办不了产权证,因为公司售卖的只是停车位的使用权。公司可以开具正规发票,并签订相关协议,确保业主像购买的房子一样可以使用70年。当记者询问地下停车场是否为洛阳市人防工程时,王女士说:“我们小区建的地下停车场,怎么可能会是人防工程?绝对不是,我可以向你保证。”

说法

地下停车位归谁,要看是不是人防工程

地下停车位到底能不能出售,说到底是置隆花园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属问题。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晖认为,地下停车场不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应当归开发商所有。基于此,开发商有权对其进行出售。而河南焦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双虎则认为,地下停车场的归属问题,关键在于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是否是人防工程,如果当初规划为人防工程,开发商就无权出售。

对于“不购买地下停车位,就不让车辆进小区”的规定,姚晖认为,开发商或者物业这样规定,从管理上来看还是比较合理的。而李双虎则认为,无论小区的停车位再满,小区物业或开发商都应该尽可能地为业主提供一些临时性停车位,不能简单一禁了之。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