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瞒报价格以降低缴税金额

聚焦广州日报2014-04-03 16:15:27
提要:在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瞒报价格以降低缴税金额的做法并不少见,但广州在该问题上情况突出,以2011年为例,登记均价竟只达到中介签约均价的53%。

在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瞒报价格以降低缴税金额的做法并不少见,但广州在该问题上情况突出,以2011年为例,登记均价竟只达到中介签约均价的53%。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日前发布《中国广州城市建设与管理发展报告》蓝皮书,其中由广州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等撰写的《广州市存量住房价格监管的对策研究》指出,越秀区网签报低价现象最突出。2012年4月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管理系统上线以来,问题有了一定改进,但对于一次性付款以及按揭贷款比率低的客户,通过“阴阳合同”报低价的操作空间仍然很大。

存量房价格瞒报突出

报告指出,广州存量住宅交易过程中价格瞒报情况突出(交易双方向政府部门报低交易价以逃税)。例如,2011年,广州存量住宅交易登记均价为7142元/平方米,仅相当于中介签约均价的53%。

瞒报的主要原因在于交易流程涉及不同参与者,买卖双方都存在趋利心态,借助交易流程中不同阶段涉及不同的价格及交易流程中的漏洞,瞒报价格,降低缴税金额。

报告对2012年4~6月的网签数据库、计税数据库、中介签约数据库进行抽样研究,发现越秀区虽是实行网签最早的区域,但报低价现象却最突出。网签报低价的高达41%,网签如实申报价格的只有54%。

仍有两大报低价空间

报告指出,2012年4月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管理系统上线以来,确实促进了价格如实申报,但仍有两大报低价空间。访谈结果显示,网签实施以来,首次置业只能付三成以及二次置业只能付六成的客户基本做到如实申报价格,如实申报价格的比例约为六成。

但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成熟需求不高的客户瞒报现象仍严重。分析指出,一次性付款的交易个案网签基本无障碍,计税申报价借助中介人员的经验价,大多可顺利过关。

最早实施网签的越秀区,2011年一次性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网签开始的前两个月一次性付款比例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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