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花甲老人的心声:我的66万余迁建费哪去了
我叫李振东,家住鲁山县马楼乡鼓泉村,是鲁山县汇源种植农民合作社负责人。
2009年,南水北调工程需临时占用我承包的土地。有关部门对所建附属物进行逐个登记核实,我填写了建设征地调查表,并签了自己的名字。根据有关规定,我应得补偿665640元。
事隔近一年,由于补偿款迟迟没有到位,我就多次到县政府反映情况,得知县政府已将该款项拨付至县移民局。紧接着,大大出乎我意料的是,县移民局在2011年1月21日和4月1日分两次将这笔迁建费汇到鲁山县马楼乡农村信用社33万元和董周镇邮政储蓄银行333539元,而且这两个银行的户名都是我村时任村支书。我百思不得其解,鲁山县移民局在发放这两笔钱前发文通知的是汇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在县工商局注册的法人代表是我,工作人员到现场对我承包地附属物登记核实时,在登记表上签名的也是我,不知为何在正式发放该款项时却把钱发给了与合作社毫无关联的村支书?不知道县移民局是按什么程序和依据发放的此笔补偿款?
我合作社的所有支出,一部分是入社群众对的,一部分是我借的,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实在接受不了。为了讲诚信,我这个60多岁的老头拖着带病的身体四处借贷,来偿还入社群众的迁建费。
在此,我真诚地盼望有关单位和领导能够重视此事,尽快把我的迁建费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