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7亿建福利房违规租售:违反多项规定
昨日(5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深圳海关福利房海馨苑违规租售,最高售价高达800万元的消息后,引发广泛关注。
记者发现,深圳海关2012年在深圳宝安获建筑面积达19.09万平方米土地,计划为海关系统再建10.89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
据悉,深圳海关上述用地属于国有土地性质,违反国家和深圳市多项规定。但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有些中央直属机构对当地的税收贡献巨大,对当地政府的财政贡献大,因此,在土地出让中,有一部分土地是在特殊的框架中运行,“用政府常态化的用地机制没法对它进行考量。”
保障房建设的依据何在?
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要求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同年底,广东省人民政府明确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全省一律停止按现行房改政策出售和出租公有住房。2003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明确规定政府今后不再专门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建设和分配全成本微利房,各机关事业单位也不得再为本单位职工建(购)住房。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唯一对单位自建房屋有明确规定的文件。该《办法》规定,在符合城市规划原则下,建设单位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须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征求市规划国土部门意见后,决定是否纳入安居型商品房计划。
此外,广东省2012年出台的《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显示,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或与拥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单位合作建设公租房。
但此次位于宝安的项目原先并非为深圳海关自有地。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 (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在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海关宝安生活区保障房项目用地,原为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合村委集体土地,已于2003年与国土局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征为国有,即该用地属于国有土地。”
项目是否纳入政府计划?
宝安管理局此前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深圳海关宝安生活区保障房项目用地,已被深圳市政府列入2012年度新增保障性住房计划。但记者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2年3月印发的《深圳市住房保障2012年度计划》,在该计划关于2012新增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预安排项目表中,并未发现位于宝安新安片区的海关宝安区保障房项目。
去年底,深圳海关宝安生活区保障房项目(代建总承包)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1937.98平方米,拟建用地容积率为3.2,本次招标拟建建筑面积19.09万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2.4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900平方米,包括保障性住宅108900平方米,单身公寓12000平方米,服务用房4000平方米,地下室66000平方米。
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查到,该项目在2011年3月即获 《深圳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但超过1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却在政府年度计划中不见踪影。
宝安管理局对此回复称,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深圳海关宝安生活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同意宝安上川片区44-03地块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原则下建设保障性住房,并纳入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该项目已获市政府批准。具体情况建议咨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记者随后联系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部门,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对于该项目投入资金及来源问题,宝安管理局回复,“根据市发改部门相关立项文件,深圳海关生活区项目总投资7.45亿元,其中5100万元由海关总署核拨,其余由深圳海关自筹。”
对于保障房的建设依据和项目是否纳入政府计划的问题,记者联系深圳海关相关部门,但截至发稿,深圳海关尚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