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一小区多户一房多卖 房产公司公章或被私刻

聚焦大河网-大河报2014-04-03 16:19:51
提要:交了85000元,订了一套房子,可是,过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虞城县的李秉华和李凤贞夫妇却得知他们预订的房子已经有其他人交过全款了,此外,李秉华和李凤贞夫妇预订房子的小区,还有其他购房者也遇到了和他们一样的情况。

李秉华曾在自己预订的房子旁写下“此房已卖”的提示,但还是被他人抢先入住。

交过订金的房子咋又多了位房主?

事发虞城县一小区,该小区存在多户一房多卖情况

本报商丘讯 交了85000元,订了一套房子,可是,过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虞城县的李秉华和李凤贞夫妇却得知他们预订的房子已经有其他人交过全款了,此外,李秉华和李凤贞夫妇预订房子的小区,还有其他购房者也遇到了和他们一样的情况。

实习生刘梦珂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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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的房子又多了个主人

2010年11月5日,李秉华和李凤贞夫妇在位于虞城县新建路的六和家苑小区售楼部预订了一套房子。

在李秉华和李凤贞提供的《六和家苑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上,记者看到,他们预订的六和家苑小区的房子位于虞城县漓江路,是C单元6层605号(户),建筑面积为129.9平方米,共计170000元。分期付款一项中写着“首付85000元,下余交房付清”字样。此外,《合同》上约定的交付期限是“2011年5月1日”。

交款收据上盖着“河南富盈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

“当时,我们交预付款的时候负责小区开发的是李某。”李秉华说,然而,今年8月份,他突然接到了河南富盈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刘长军的电话,“刘长军说,把我的房子留错了,留成了107平方米的了。”

“我预订的是129.9平方米的,他们给我107平方米的也就算了,但是《合同》中他们写成了114平方米的,而且还让我交够17万元。”李秉华说,因房子面积及款项和最初的《合同》不一致,他就没同意签。

而随后,李秉华了解到,他于2010年预订的房子,已经被另一位购房者高玉东全款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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