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露台改修花园 物管称违规断水断电

聚焦重庆晚报2014-04-03 16:20:34
提要:渝北区冉家坝某小区5栋4-13杨女士:花了几个月时间装修好房子入住,物管却说我私自改建导致裙楼通道不通畅,没经过同意就擅自停水停电。

渝北区冉家坝某小区5栋4-13杨女士:花了几个月时间装修好房子入住,物管却说我私自改建导致裙楼通道不通畅,没经过同意就擅自停水停电。

4日,记者在杨女士家看到,厨房门外有一个约300平方米的露台,一个小花园面积占了露台的三分之二。“当初物管修的这个花园是增加小区绿化,并没有干涉。”杨女士说,当初修的时候物管没阻止,现在想把露台拿来做小区幼儿园的活动场所,才说是违规修建。

“物管有什么权利擅自停水电?”杨女士说,房子是买给自己的父母住的,两个60多岁的老人因为停水停电无法生活,她多次找到物管协商,但都没有结果。

“我们也不想用这种方式,但业主一直不配合,我们也没办法。”太阳雨小区物管处俞主任说,露台属于开发商所有,在没取得任何设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杨女士私自改建导致裙楼通道不通畅,把露台变成了独占花园。经过现场查看,物管公司已经制止过几次了,但依然没效果。

俞主任说,曾提议杨女士将露台让出一部分,但杨女士不肯,迫于无奈,物管只能采取断电断水的方式。

对此,海外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洁晶认为,如果业主违反相关规定,物管公司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解决,没权利私自断电断水。业主因为断水断电,给生活带来不便,如需要去外面住酒店、餐馆用餐等,只要合情合理,都可要求物管方作出相应赔付。(见习记者 唐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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