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联手拆迁员虚增2栋拆迁楼

聚焦新京报2014-04-03 16:20:55
提要:梁志强在得知要拆迁的信息后,突击抢盖了两栋1.2万平米的楼,后又买通拆迁员,将楼房面积虚增至1.5万平米,骗取拆迁补偿5600余万元。

梁志强在得知要拆迁的信息后,突击抢盖了两栋1.2万平米的楼,后又买通拆迁员,将楼房面积虚增至1.5万平米,骗取拆迁补偿5600余万元。

昨日,梁志强和拆迁员张桂亮因诈骗罪,被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员也被追究了刑责。

被告人抢盖“拆迁楼”

梁志强曾因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4年12月刑满释放,回到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村。

相关材料显示,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间,回龙观村启动了旧村改造联储项目的拆迁工作。梁志强在明知昌平区建委已发布拆迁公告、不得再建房屋的情况下,仍在该村西北角拆迁土地范围内抢建1.2万余平方米的楼房两栋。评估员入户测量,制作了底表。

梁志强称,有了这两栋楼后,他想在拆迁面积上再“做些手脚”。为此,他结识了拆迁公司现场指挥部的张桂亮,并商量“做手脚”的事情。2009年10月,张桂亮打电话叫他去拆迁办。在拆迁办,当着评估员的面,张桂亮在明知他抢建的“两栋楼”已经不应获得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又指使评估人员将他被评估房屋面积虚增至1.5万余平方米。随后,他在这张涂改过的底表上签了字。这样,他的“两栋楼”就变成了三栋楼。

梁志强称,张桂亮又给他“支招”,让他“去找一张营业执照”,这样还可以虚构拆迁房屋内有企业经营的情节,骗取拆迁停产停业补偿。于是,他找到了北京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建春,借来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公章、财务章,并开设了账户。

审计牵出诈骗大案

2010年,有关审计部门在对回龙观村旧村改造拆迁工作复核时发现,该项目中27家被拆迁户,均未提供集体土地建房审批手续——梁志强的“三栋楼”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随后,梁志强等人被控制。

在警方对梁志强等人涉嫌诈骗一案进行调查时,与梁志强有房屋租赁关系的王保国多次向公安机关作证,谎称自己亲眼见到梁志强在回龙观村的空地上建有“三栋楼”。

法院认定,梁志强、张桂亮通过虚增拆迁面积、虚构拆迁房屋有经营的情节,骗取拆迁补偿款人民币4801万余元。梁志强还伙同李建春,虚构在贾振杰楼房内进行生产经营的情节,骗取拆迁停产停业补偿款人民币818万余元。

昨日,市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梁志强、张桂亮无期徒刑,贾振杰、李建春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四年,王保国因伪证罪获缓刑。

2010年,有关审计部门在对回龙观村旧村改造拆迁工作复核时发现,该项目中27家被拆迁户,均未提供集体土地建房审批手续——梁志强的“三栋楼”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随后,梁志强等人被控制。

在警方对梁志强等人涉嫌诈骗一案进行调查时,与梁志强有房屋租赁关系的王保国多次向公安机关作证,谎称自己亲眼见到梁志强在回龙观村的空地上建有“三栋楼”。

法院认定,梁志强、张桂亮通过虚增拆迁面积、虚构拆迁房屋有经营的情节,骗取拆迁补偿款人民币4801万余元。梁志强还伙同李建春,虚构在贾振杰楼房内进行生产经营的情节,骗取拆迁停产停业补偿款人民币818万余元。

昨日,市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梁志强、张桂亮无期徒刑,贾振杰、李建春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四年,王保国因伪证罪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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