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商品房利润率限10%”看起来很美

聚焦济南日报2014-04-04 09:45:54
提要:日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城市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将商品房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并将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在媒体上公布。(

日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城市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将商品房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并将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在媒体上公布。(据10月21日中国广播网)

此前公众与媒体一再吁求物价部门公布楼盘成本清单,虽经千呼万唤,至今未能走进现实。如今陕西省要求商品房利润率控制在10%,公布楼盘成本清单恐怕是一个绕不开的“坎”。

公布商品房利润率或是楼盘成本清单的好处,一是防止房产商欺骗消费者,提升房价以赚取暴利;二是让百姓购房明明白白,不再受欺骗;三是楼盘成本高低、房产商利润多少摆在面前,可以消除购房者顾虑,不再持币观望。如此“利好”政策,似乎能打破楼市的僵局,但是在笔者看来,“商品房利润率限10%”只不过看起来很美而已。

首先,控制商品房利润率能抑制房价高企吗?

抑制房价畸高,房产商身上要“流淌道德的血液”,政府也要有社会担当,不能倚重“土地财政”。房价畸高,百姓买不起房,与房产商的暴利有关,也与政府地价高、税收高不无关系。“地王”频现,一套房子经过立项、建设、配套、销售等环节,多达62项税费,楼价如何能不高?

其次,某个区域的楼盘成本算得清吗?

楼盘成本的核算,不是经过简单、机械的数字运算,便可得出一个利润数字来。比如,房产开发一直被曝藏污纳垢,曾不断有业内人士爆料:“企业拿地没有一个不行贿”,楼盘开发利润竟有40%被土地规划、测量、招投标等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这些说法或数据可能不很精确,但是起码说明一个问题:房价里不仅有虚高的水分,还有因腐败而增加的成本,而这些是摆不上桌面、无法计算的。既然无法计算,10%的商品房合理利润率如何保真?

其三,测算楼盘成本、严控商品房利润率是否合法?

政府的归政府,企业的归企业。现在是市场经济,楼盘成本多少属于“商业秘密”,楼价高低要依据建设成本,还要依据市场供求关系,行政部门直接插手干涉房价和企业利润,未必经得起法律的质疑。

笔者并不是说政府应该对房价畸高毫无作为。需要强调的是,要抑制房价,一靠地方政府抑制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在降地价、减税费上有所作为;二是通过宏观调控手段,如“限购令”等政策措施,防止热钱涌入“炒房”、“囤房”,把房子当作投资商品,人为抬高房价;三应学习日本、新加坡等国以及香港地区的做法,大力发展“公租房”,由政府负责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并以此作为抑制房价上涨的重要杠杆。比如,在法国所有市镇必须保证20%以上的住房是廉租房;在新加坡87%的居民入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屋;在日本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约占住房总量的13%;在香港地区大约三分之一人口租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里。

抑制房价不可能一蹴而就,更没有一剑封喉的绝招,唯有秉承一心为公的执政理念,多措并举、脚踏实地为百姓做实事、做好事才行。如何抑制房价,路径还是有很多的,且谁都心知肚明,就怕有人揣着明白当糊涂,老玩些不着边际的花架子转移公众视线,却不想触及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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