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房销售引发业内外“论剑”
编者按:近日,针对山东省即将开展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试点的做法,业内外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无论是业内人士,还是普通百姓,在关乎到未来楼市走向的问题上,都想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因为,如今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广泛影响到千家万户,芸芸众生。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事件的起因。
起因:山东即将选择项目试点
日前,山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山东将总结改进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选择有条件的开发项目,开展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试点。
山东省表示,将继续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各市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要求,切实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审核。预售报价过高、随意调价且不接受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一律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书。要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证开发企业将预售资金用到相应的项目上,防止资金挪用和抽逃。自今年9月1日起,凡不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
声音:正反双方针锋相对
对于山东省即将实行现房销售试点的做法,支持者有之,反对的声音也不在少数。无论是业内专家,还是普通百姓,都说出了自己认为最合适的理由。在此,我们不妨将其分为正反两方,一探究竟。
正方:现房销售势在必行
易宪容:(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在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住房预售制度的设立,目的为了扶持成长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降低房地产行业的进入门槛,鼓励更多企业进入房地产,增加更多的住房供给,以保证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得以成功。
但从十几年的实践经验来看,由于中国住房预售制度是采取选择性学习引进,从而是一种单边风险承担机制,即该制度运行风险只是购买住房者、银行等单边承担,房地产企业则只是获利而不承担该制度运行的任何风险。
因此,改善现有的住房预售制度是当务之急。可以说,山东规划采取商品房的现房销售试点,是取消或改进现行的住房预售制度的一种方式。新的住房销售制度试行,对当前住房市场的影响不可小视。
王小广(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
预售制度是一个对于供需双方和市场都要求很高的制度,我们达不到这个水平,现房销售制度是唯一也是最符合我们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的操作方法。房地产市场要想健康发展,期房预售制度必须马上取消,改为现房销售制度。
邱宝昌(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
人们往往最关心的是怎样才能买到稍微便宜的房子,而忽视房屋质量。由于商品房预售制,消费者买房时通常看不到现房,只能通过开发商的宣传了解情况,而开发商通过预售这种形式,已经收回了大部分投资,获取了利润,就没有提高住宅质量的动力。
三秋树(网友):
预售房实际上是开发商买空卖空,拿消费者的投资来赚消费者的钞票。取消预售房制度,可减轻消费者负担,减少购房风险。好!
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7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50832亿元,其中定金及预收款12750亿元,占比超过25%。调查显示,55.9%的人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
观点陈述:
随着楼市调控,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整期,应在此“窗口期”,对预售制进行“大改”,即将一次性付款逐渐改为同期房建设进度基本相适应的分期付款,逐步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可以在一些城市逐步试点取消预售制度,对于新出让土地,逐步做到不再实行预售。
相比之下,现房的市场价值较稳定,价格波动较小。因此,鼓励现房销售无疑是有益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