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鸿基郭氏兄弟被起诉 案件延至10月审理

聚焦观点地产网2014-04-04 09:47:33
提要:7月13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就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郭炳江郭炳联兄弟涉贪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落案起诉郭氏两兄弟及许仕仁等5人。

7月13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就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郭炳江郭炳联兄弟涉贪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落案起诉郭氏两兄弟及许仕仁等5人。

郭炳江及郭炳联重申,自己没有做错事,将全力辩护有关指控,称相信香港司法制度非常公正,目标还自己清白。

据悉,许仕仁及郭氏兄弟等人,共有8项控罪。其中,许仕仁被控8项控罪,涉及现金及无抵押贷款超过3000万元。案件押后至10月12日审理,各人准以原来条件保释。

而8项控罪具体包括: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三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涉嫌违反《普通法》;两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及一项提供虚假资料,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9(1)(b)条。

同时,许仕仁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控罪指他任职政务司司长及积金局行政总监时,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接受免租使用两个单位和两笔无抵押贷款;未向政府及积金局申报或披露上述事宜;同时,令其本人以有关的公职人员身份参与相关事宜。

许仕仁及郭炳江同被控一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而许仕仁及郭炳联同被控一项相类串谋罪名。

此外,许仕仁、郭炳江、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巨源、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同被控一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控罪指他们涉嫌一同串谋,致使许仕仁收取了由郭炳江、陈巨源及关雄生支付的多笔款项。

许仕仁及郭炳联另被控以一同串谋,向许仕仁提供由新鸿基一间附属公司,提供的每年延续还款期限的另一笔无扺押贷款,作为许仕仁保持倾向优待郭炳联及/或其权益的报酬。

许仕仁、陈巨源及关雄生同被控以一同串谋,致使陈巨源及关雄生,向许仕仁提供多笔款项,作为许仕仁保持倾向优待陈巨源及/或其权益的报酬。

许仕仁及郭炳联另同被控一项提供虚假资料罪名,即就一份顾问费用发票提供虚假资料。

上述涉嫌控罪于2000年6月至2009年1月期间发生。

香港廉署表示,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各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

其中,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联分别以1000万元保释,许仕仁同新地执行董事陈巨源各以50万元保释,而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以20万元保释。法院指出,郭炳江、郭炳联和陈巨源若离港,需于24小时前通知廉署,而许仕仁及关雄生则不得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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