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告张金凤案开庭 张金凤认炒房不认违法

聚焦新京报2014-04-04 10:04:20
提要: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我爱我家”起诉张金凤等3人支付700万房屋尾款案。

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我爱我家”起诉张金凤等3人支付700万房屋尾款案。

张金凤的代理人表示同意结清房屋尾款。

此前,张金凤通过“我爱我家”购置了11套房产,并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张金凤在支付约1/3房款将房屋过户、尾款未付清下,“神秘”失踪。“我爱我家”在向原卖房人垫付近2285万房屋尾款后,将张金凤等9人诉至法院,追讨房屋尾款。

张金凤未出庭

昨天下午3时,原告“我爱我家”的两名代理人来到法庭。

本案中,在我爱我家起诉的9名被告中,法院目前只联系到了“实际买家”张金凤和“名义购买人”张金侠、赵毅(音),所以,昨天法院只审理了涉及3被告的两起4套房产的案子。

张金侠和作为第二被告的张金凤并未出庭,二人共同委托了一名代理人出庭。

“我爱我家”起诉称,张金凤分别通过张金侠、赵毅的名字各购买了两套房产。在支付一部分首付款后,房子落在被告张金侠、赵毅名下,但实际买受人是张金凤。在4套涉案房屋中,1套被张金侠占用,其他房屋需要进一步核实。

“我爱我家”要求,三名被告返还剩余款近700万以及违约金和诉讼费。

一被告称也是受害者

“同意原告第一诉讼请求。”张金凤的代理人表示,张金凤同意结清房屋尾款,但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该代理人承认“张金侠只是借给张金凤身份证”,房款是张金凤交的。

被告赵毅则表示,不愿意和张金凤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其代理人坚称张金凤“冒用”赵毅的身份证,赵毅本人也是受害方。

庭上,法院询问原告是否就此问题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爱我家”表示,原买房人曾报案但没有下文。

法院表示将向房管部门核实涉案房屋情况,并核实该案在公安机关的报案情况。

随后,法院宣布休庭。

追访

“房款去哪了?为何不还?”

原告代理人希望通过诉讼发现构成刑案证据

“张金凤欠的债应该还,对方在庭审中的态度是正确的,但关键问题是怎么还……欠卖房人的钱早该还了,房款究竟去哪儿了?为什么不还?”原告“我爱我家”代理人王纪朝不认可张金凤代理人“有能力还款”的说法,张金凤一方“愿意还钱,但并不代表其能还”。

王纪朝表示,据他所知,该案中,仅赵毅名下的房子就有兴业银行的贷款、还有第三人抵押。被告方如果想卖房,首先要银行和被抵押方同意,卖得款项首先要偿还贷款和抵押,剩下的钱才能用于偿付“我爱我家”。

“当时张金凤买房时,就高于市场价,贷款评估高评了。别说还‘我爱我家’的钱,连银行贷款能不能还还是问题。”王纪朝表示,希望通过诉讼发现一些证据,看是否存在构成刑事犯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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