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离婚买房有人离婚卖房 买房应“绕道”民政局
天津市民小吴和小陈结婚前,为了给双方父母改善居住条件,各自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结婚后,两人暂时没有打算买婚房,平时在双方父母家轮流住。到了2011年,天津出台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两人商量决定,办理离婚手续,这样小吴名下的房产就变成了一套,还可以购买第二套房。购房后,双方又很快复婚。
为规避地产调控政策,采取小吴小两口这样做法的夫妻确实不少。记者从一些二手房中介了解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措施出台后,有人急着离婚买房,有人急着离婚卖房。中央财经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易成栋说,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名下转换,成本很低。“从理论上讲,即使卖方家庭有10套房子,反复通过转让、离婚、结婚、再转让的方式,也可以将这些房子都变成家庭唯一住房,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离婚有风险 政策需完善
为了“房产证”而舍弃“结婚证”,值得吗?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既要反对这种行为,又要对其动机表示理解”。
夏学銮说:“婚姻是严肃的事情,为了经济利益而假离婚是对传统婚姻观的冲击;但也要考虑购房者的现实需求。既然现在的政策设置有空子,而且是几乎没有违法成本的空子,肯定就会有人追逐利益。”
天津易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婷告诉记者:“表面上看,离婚后规避了不少政策限制,但蕴含的风险也不可忽视。”签署离婚协议后只要一方不同意,就不能复婚,另一方自行承担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房产问题成为假离婚的导火索,表明调控政策本身也需要查漏补缺,应尽快出台相应措施予以弥补。”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建议,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不仅要考虑家庭拥有的房产数量,更要关注家庭和个人的房产交易频次。比如,对高频次买卖者和低频次买卖者区别对待,并以此作为限制的依据,才能精确打击投机炒作,避免对刚性需求的误伤,也才能更好地体现政策的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