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住不能卖的奥运冠军奖励房

聚焦南方都市报2014-04-04 10:14:45
提要: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印发《深圳市参加奥运会运动员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对获得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将给予人民币60万元奖励,并提供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安居房,对银牌和铜牌获得者则分别给予40万元和24万元奖励,可纳入深圳市人才安居计划,不过并未明确奖励多大面积的住房。

此前公开表示为住房发愁的何姿圆了住房梦,不过不是她计划中的广州和北京,而是在深圳。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印发《深圳市参加奥运会运动员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对获得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将给予人民币60万元奖励,并提供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安居房,对银牌和铜牌获得者则分别给予40万元和24万元奖励,可纳入深圳市人才安居计划,不过并未明确奖励多大面积的住房。

作为本届伦敦奥运会跳水女子双人3米板冠军、跳水女子单人3米跳板亚军,只有22岁的何姿无疑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但她也同样有着生活的压力———买房。她说,想要回报父亲,想在北京或广州买房子,但是都太贵了。在深圳市奖励方案出台前,广东省已经奖励了500万元现金和轿车。

与何姿一块获得深圳市奖励的,还有奥运会20公里男子竞走冠军陈定。考虑到目前深圳居高不下的房价,他们两人所获得的住房奖励显然要比现金奖励诱人得多,100平方米的住房,按市场价位计算至少也在两三百万元。不过奖励规定却写明,深圳市规定获奖运动员可终身免租享受房屋使用权,并未规定运动员享有所有权,意味着奖励的房产无法进行出售。

这也与深圳住房体系的双轨制相符合,作为保障性住房中的安居房应该形成自己的流转市场。不过按照深圳目前住房体系来说,安居房是用以保证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而符合杰出人才条件的可以申请赠与住房,但这是为了吸引杰出人才留在深圳,为深圳发展贡献力量。

考虑到何姿目前的状况,绝对算不上是中低收入者了,而同时,深圳户籍的何姿早年在此生活,后来去了广东省队,在广州,到现在的国家队,在北京,从她自己此前接受采访时也可以看出来,这个小姑娘未来应该是打算留在北京或者广州的。此时拥有一套不能转让、终身享有使用权的安居房,不知未来能不能将何姿吸引来深圳呢?

当然她可以把这套房子给爸爸住或者其他亲人住,这是她的权利,我们也不能去过问。不过问题是,深圳政府拿着本应照顾中低收入群体的安居房进行奖励,但这套房产究竟能不能把何姿这样的杰出人才吸引回深圳还是个未知数,这样的奖励感情上可以接受,毕竟他们付出了那么多,但似乎不太合理。倒是建议政府对运动员设立一个基金,开辟资金来源的渠道,而不是财政支持,这样来奖励运动员更符合情理。

查阅新闻看到,奥运会后,不断传出获得奖牌的运动员获赠的消息,其中也不乏有奖励房产的,不过基本上是由开发商做出奖励决定,比如浙江绿城就大手笔对孙杨和叶诗文各奖励一套140平方米的豪宅,市场价值约300万元。但到目前为止,深圳尚无开发商提出奖励房子给奥运冠军,不知道这与深圳房价高企有无关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