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疾病证明书 女子被取消购买限价房资格

聚焦北京晨报2014-04-04 10:16:11
提要:因在申请优先配售资格中提供伪造的《疾病证明书》,舒女士被区房屋管理局取消了其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

因在申请优先配售资格中提供伪造的《疾病证明书》,舒女士被区房屋管理局取消了其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为此,舒女士将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决定。昨天,北京市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驳回舒女士要求恢复资格的上诉请求。

2010年6月,舒女士取得购买本市限价商品房申请资格,后基于大病理由于7月申请变更优先配售并于11月获得批准。2011年8月,东城区房管局开展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复核,发现舒女士在申请优先配售资格中提供虚假材料,故决定取消其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

舒女士诉至一审法院称,自己符合限价商品房购买标准,理应获得购买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只能影响优先配售资格的获得,根本无法取消其限价商品房的购买资格,故起诉要求撤销该取消购买资格的通知决定。

一审败诉后,舒女士提出上诉。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限价商品住房是政府向住房困难的特定家庭定向销售的,属于福利性质的保障房。舒女士提交的《疾病证明书》,系该家庭为骗取优先配售资格而伪造相关证明,属于在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其行为不仅违背诚信申报原则,还扰乱了限价商品房的房屋配售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制裁。

东城区房管局以舒女士弄虚作假为由,作出取消购买资格的通知决定,证据确凿,适用规范性文件正确,亦不违背公平、公正的社会原则,具有正当性。一审判决应予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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