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城里人买农房”很可能是多赢之举
在第2届中国新型城镇化峰会上,住建部村镇司司长赵晖表示,城镇化并非要消灭农村,而是要让在农村住的人口与城市人口享受同等待遇。建议允许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和房子,卖地收入要建立分配机制,政府、村集体、农民各拿一部分。(据5月7日《京华时报》)
“允许城里人买农村宅基地和房子”——窃认为,住建部官员的这个建议非常好,我颇为赞同。一则,时下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大量的住宅无人居住,甚至成为断垣残壁,将一些农村映衬得贫穷破落。闲置也是一种浪费,还不如卖给城里人。二则,城市商品房畸高,不少工薪族望房兴叹,对城郊乡村房子是一种“刚需”。三则,城市人多,空气糟糕,环境嘈杂喧嚣,不少城里人也向往乡村的青山绿水与幽静……
所以,允许城里人买农村宅基地,既可为农村带来资金、技术、文化和新观念,又可满足城里人住房和休闲的需求,还能拉低城市的房价,这真可谓是“多赢”之举。
所谓的城乡一体化,不仅要鼓励更多的农村人进城,让他们享有市民待遇,也应该允许城里人向农村流动,通过购买宅基地和房子的方式,实现资金与文明的转移,把农村建设得更加美丽。
为了佐证自己的建议是合理的,赵晖司长以亲身经历所讲的“故事”很有意思。他说他到美国、法国、日本等村里发现,一些村周围都是农田,是农村的形态,但这些村里从事农业的人不到10%,90%的人不是农民,但他们住在村里。美国的很多州,住在城市和镇里的人口不到60%,40%都在农村。
但在我国,虽然城市与乡村近在咫尺,有的甚至是城乡混合、城乡接合部,但城乡之间泾渭分明,不仅环境有天壤之别,而且居住群体也算是单一:村里住的是农民;一墙、一路之隔住的是城里人,彼此之间几乎“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村也好,城市也好,都是未来人口居住的地方,也应该是城镇化的应有之义。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一纸“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政策规定,让城里人只能对农房望眼欲穿。囿于政策的限制,一些城里人只能选择当城市的“房奴”,却不能花少少的钱成为乡村里的“地主”。
不许城镇居民购置农村宅基地和房子,原因是政府担心卖房的农民会流离失所,为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担忧乱占耕地等。其实,这样的忧虑是杞人忧天。时下想卖房的农民,大多已移居城镇生活,有的宅基地完全闲置无用;再者,只要加强行政监管,占用耕地的现象完全可以杜绝。时下,在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人口急剧减少的前提下,允许城里人买农村宅基地和房子可谓是正当时。
其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农村土地流转被作为一个改革方向,得到了舆论的高度重视。而农村宅基地和房子的流转,抑或说对市场的放开,仅仅隔着一层薄薄的窗户纸而已。住建部官员的这个建议能否捅破这层薄纸,我们拭目以待,希望有关部门能顺乎民意,满足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和房子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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