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展取代调控 成房地产政策主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近日表示近期的房地产市场政策主要是借市场调整的窗口期把一些行政色彩比较浓的干预措施尽可能剔除不太赞成把去除行政化的政策叫做“救市”。对此笔者想起了《手放开》里的一句歌词“我给你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对于房地产政策来说去行政化是大势所趋“有形之手”正在逐渐放开“无形之手”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由于房地产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大所以在过去的房地产调控中各种调控政策层出不穷例如国八条、国十条、国十六条等尤其是为了抑制房价过度非理性上涨在2010年10月份开始实行限购政策40多个大中城市开始实施限购政策来遏制投机性需求。
但在去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房地产市场的表述已经发生了变化尽管涉及房地产的政策内容不是很多但过去两年来不断重复的“加强房地产调控”的表述不见了代之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辞。以“发展”取代“调控”意味着房地产调控去行政化成为了定局调控要回归市场依靠市场的力量。
笔者认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思路的转变本质就是“去行政化”还市场以本来面目。未来的房地产政策将更加“尊重规律”和“因地制宜”。更多的是通过与房地产市场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来管理市场、稳定秩序而不是不停地、过多地或者一刀切地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
近期各地相继松绑执行多年的楼市限购政策就是地方政府对楼市调控的“去行政化”把该还给市场的都还给市场从以政策为主导的市场变为以供需关系为主的市场这将是未来房地产政策的大方向。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政策去行政化不意味着政府放任房地产市场的任意发展。恰恰相反地方政府将更加关注市场供求关系尊重市场自身调整和需求在房地产市场的建设规划方面更多地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因地制宜的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
当然房地产市场去行政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去行政化的过程中还必须逐步完善相关的改革措施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在完成住房信息联网、不动产登记等基础工作的基础上从土地、金融、财税等方面进行市场化改革 以金融、财税、信贷手段为主通过市场规律的传导达到调整市场结构的目的弱化行政干预。
